纱布遗留腿内十年患者告医院
发布时间:2020-06-27 08:08:15
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被索赔24万余元
病人:“你上次给我动完手术是不是丢了一块纱布?”
医生:“是的,你怎么知道?”
病人:“因为你把它丢在我肚子里,我特意来还给你。”
这是一则老少皆知的冷笑话,可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筲箕街的小伙子刘小元(化名),却真实遭遇了一回纱布遗留体内十余年的噩梦。
1996年12月8日,一次意外的车祸让他在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二医院)做了骨固定手术,后来,右腿长年肿痛、溃烂。11年后他发现,原来“老烂腿”里竟残留着一段医用纱布。
2008年10月11日,刘小元返回医院取出了纱布,,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41691.9元。
涉事的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腿伤十年竟内藏医用纱布
1996年12月8日下午,22岁的刘小元因车祸导致右股骨骨折,随即被送入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在做了右股骨折“钢板内固定术”后出院。随着伤情的日渐康复,1998年1月9日,他又在第二医院做了“取出内固定物”手术。
可是,这次手术后,他的右腿多年来一直肿胀疼痛、溃烂。
2008年9月初,刘春元发现右大腿后侧长出一个鸡蛋大小的肿块,虽然有些痛,但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
“也许又发作了,”刘小元认为可能过段时间会自动消失,所以没作任何处理,但是几天后,肿块开始溃烂,并有黄水从伤口流出,带来的疼痛让他实在难以忍受,他来到自己治腿的“老根据地”安源卫生院。
“他对右腿的情况很了解,来了就会让我给他打上一针消炎或直接上点消炎药。”安源卫生院医生邱亮告诉记者,当天,他准备给刘小元按日常做法上点消炎药,简单处理一下创面。但这次检查却让邱亮不禁大惊失色。
“从创面里竟渗出一个‘小尾巴’,我用镊子镊出一半,仔细一看,竟是一段医用纱布。”
邱亮告诉记者,从1996年起,刘小元就经常来做伤口的消炎处理,只知道他的右腿老出问题,经常化脓性感染,人也经常发烧,但何种原因却不清楚。
惊讶之余,邱亮告诉刘小元:“在哪里做的手术就先去找哪里问问原因吧。”
再回医院做手术取出纱布
“原来腿里面有纱布!”这让刘小元一家如梦初醒,随即,一家人来到曾为刘小元做过手术的第二医院。
“一听说这个情况,我们也很惊讶,”第二医院医务科科长巫小萍说,“我们查询了十年前的住院档案,确定有过这个病人后,就向医院汇报了,医院对这件事很重视,所以很快让他入院治疗了。”
就这样,刘小元第三次住进第二医院骨一科,医院初步诊断:右大腿皮肤软组织感染,右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异物残留。
2008年10月11日,第二医院为刘小元做了手术,把位于坐骨神经及股二头肌之间的包块内的纱布条取出,并将包块和周围变性皮肤软组织全部切除。
“刘小元住了两个月的院,治疗、吃住都是免费的,他恢复得也很好,”巫小萍告诉记者。
患者称工作婚姻皆受影响
纱布是取出了,可是对刘小元来说,这么多年来他的痛楚却并不轻松。
“带副眼镜,性格有点内向,但很乐观。”他的高中同学官志明回忆起曾经的刘小元说,“他当年高考没考好后,自己开了个快餐店,经营得井井有条。可自从车祸后,因为脚的缘故,整个人越来越萎靡不振。”
“母亲77岁,父亲83岁了,以前父亲每月500多元的退休金还要负担我,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但又无能为力。”刘小元也很感慨命运的无奈。
他告诉记者,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困难,他曾经做过小工,但因为脚经常肿痛,别人骂他动作迟钝,就没做了。
更让一家人操碎了心的是刘小元的终身大事。“我一碰到人就会托付给他介绍对象。”母亲周雪梅告诉记者。
曾给他介绍过对象的张桂花说:“2005年,我给他介绍过一个女孩,两人相处了两个月就吹了,原因就是对方嫌刘小元经常脚痛无法工作。”
镇上的熊金莲也证明,她曾多次为刘小元介绍对象,都因为觉得他脚痛无法工作生活而分手了。
年复一年,眼看着儿子从二十几岁拖到三十多还是孤身一人,周雪梅很是着急。
疑体内纱布变质导致感染
“如果第一次手术纱布就在里面的话,那在我右腿里滞留了11年半,”刘小元说起这事很愤怒。
当年为刘小元做骨折固定手术的主刀医生陈述明已经去世,记者找到了当年参与手术的饶放萍,如今已是第二医院骨一科主任医师的他告诉记者,当年自己只是个刚参加工作的小助手,对当时手术的情况并都不清楚。
他猜测,纱布可能是打螺丝装钢板时,用纱布止血、擦拭或是作无菌护理使用时放进去的。
装钢板和取钢板都没有发现遗留纱布吗?
饶放萍回答:“因为纱布在肉里面,且时间越长越会被肉包住,所以很难发现。”
医师高勇也向记者分析纱布外漏的原由:“可能是纱布在体内发生变质,人体便产生了不适应,旁边组织坏死而导致感染,纱布才渗出了体外。”
九级伤残索赔24万余元
然而,对于刘小元“因腿伤十年导致身心痛苦”的说法,医院却并不认同。
“我们不是不承认错误,但这其实是个小问题,因为纱布是可以与人体共存的,”饶放萍说,“医生出点小错,就会被病人无限放大,就像这个手术,纱布取出来后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了,可病人却把没娶着媳妇也归咎到医院头上来了。”
“腿肿痛了十几年,为什么不回医院呢?如果可以早点发现错误,他可以少受很多痛苦,”第二医院副院长钟雪平表示,“医院怀疑他是在夸大其词,这十年并没有因纱布置留体内产生多少痛苦。”
对此,刘小元解释说,自己一直没回第二医院也是有苦衷的:“一直都以为是车祸的后遗症,是‘正常反应’,长年换药也是一笔开支,家里经济状况已经很窘迫了,如果去大医院治疗,肯定又会是一笔天文数字,所以腿痛十年我都未曾再踏进过第二医院的大门。”
2009年7月,刘小元被江西安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目前,,索赔各项损失共241691.9元。
精神赔偿患者必须举证
“毋庸置疑,医院失误是主要原因,但刘小元自己一直未采取积极治疗措施也有责任,”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帆认为,“赔偿是按伤残等级来的,,但他必须举证这11年中,确实因纱布置留体内产生了很多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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