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案二审维持原判案件折射医患关系恶化
发布时间:2019-08-03 00:18:15
一家享有盛名的大医院,为何受到“非法行医”的指控?一件历时四年的医患纠纷,如何折射出医患关系恶化的死结?
□ 本刊记者 刘京京 | 文
曾经沸沸扬扬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下称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于4月28日上午告一段落。
,分别驳回了原告与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据此,北大医院承担民事责任,应赔偿原告王建国及其岳母75万余元;但同时,判决最终并未明文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当事双方各有解读。北大医院在其官方博客上称,,中央电视台的“失实报道自然不攻自破”。王建国则向本刊记者表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又在判决书中提及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北大医院违法行医进行查处,。
此时,距离原告王建国之妻熊卓为的离世,已有四年零三个月。
2006年初,49岁的北大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在北大医院接受手术后死亡。医院的死亡诊断为急性肺栓塞。而后,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称其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索赔540余万元。2009年7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北大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应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75万余元。
对这一结果,北大医院和王建国均提出上诉。前者认为自己对熊卓为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后者则认为,熊卓为的住所地在澳大利亚,应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赔偿,即540余万元;同时,为熊卓为实施诊疗的三名医务人员—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均未经过医师执业注册,属“非法行医”,应在判决中予以认定。
。但就在2009年11月3日,二审开庭之前两天,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就此事进行了报道。。这之后,北大医院和王建国更以博客为阵地,展开了口水仗。
双方究竟孰是孰非?一件普通的民事诉讼,因为时下医患关系普遍紧张,兼以“非法行医”的敏感、北大医院的名望、各大媒体指向不同的报道,而变得扑朔迷离,充满“罗生门”色彩。
其实,熊卓为案可以被分解为两个问题。第一,熊卓为之死,北大医院是否有过错。这个问题由司法机关给出裁判,由于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一个中立而专业的鉴定至关重要。第二,北大医院是否“非法行医”。这一问题原本就超出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所能解决的范围,而应由行政机关做出结论。
在“非法行医”的指控背后,是一个尴尬的事实:《执业医师法》僵化的医师制度框架,已不适应当前医疗教育和实践的需求,并导致医院纷纷悄然过界。在不出事的时候,这种越界无人追究;一旦出事,医疗机构和医生将不得不面临严峻的后果。
致命肺栓塞
“现在,医生们在医嘱上签字,比以前勤快多了。”一个跑北大医院的医药代表告诉本刊记者。被冠以“非法行医”之名,让这家久负盛誉的医院备受打击,很多医生都感到愤慨和委屈。
有85年历史的北大医院在医疗及学术上不乏傲人的记录。该院院长刘玉村在一次媒体见面会上介绍,该医院做过中国第一例肾移植手术、第一例人工晶体移植手术,并最早开展了冠心病介入性治疗。作为临床教学医院,它从1977年到2008年共培养了2572名本科生及2078名研究生。
1956年出生的熊卓为曾任武汉协和医院医生。1989年后,她先后到澳大利亚和新加坡进修和工作,并于2004年3月以澳籍华人专家的身份,到北大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的丈夫王建国,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2006年初,由于腰腿疼痛,熊卓为到北大医院门诊接受保守治疗。1月18日,X光检查结果显示:腰椎骨关节病、腰4-5椎间盘病变、腰4Ⅰ度滑脱伴峡部裂。同一天,骨科主任李淳德给熊卓为开出了住院治疗通知单。
1月23日,熊卓为入住北大医院,并于次日上午接受了“L4/5椎管减压,椎弓根钉内固定,后外侧植骨融合术”手术。李淳德事后说,手术很顺利。手术后三天,临近除夕,认为熊卓为并无异常的李淳德回老家过节。临走前他向在岗医生交代,要熊卓为加强运动。
术后第六天,即2006年1月30日的中午12时,熊卓为出现呼吸困难,医嘱给予吸氧六小时。22时10分,事情突然急转直下,熊卓为下床只走了几米远,就摔倒在地,恶心呕吐。病历记录显示,22时15分,熊卓为感到呼吸困难;22时17分,熊卓为无自主呼吸,无神志,医务人员对其施行心肺复苏,并将她送入重症监护病房。
据北大医院记录,熊卓为出现情况后,主治医师刘宪义第一个赶来,值班的住院医师于峥嵘随后赶来。于峥嵘立刻将情况通知了心外科、心内科、骨科等各科室。据病历记载,当晚,多个科室的主任、副主任参与了抢救。然而,数小时的抢救依然未能挽回熊卓为的生命。《死亡志》记录:患者于2006年1月31日4时50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医院的死亡诊断为急性肺栓塞。这是一种一旦发生便死亡率极高的手术并发症。北大医院心内科副主任洪涛告诉本刊记者,如果患者长期卧床不活动,下肢和盆腔的深静脉便可能形成血栓。再一活动,血栓便可能跑到肺血管,影响肺循环,这便是肺栓塞。血栓较小的轻症患者可能感觉胸痛、憋气、血压下降,但心脏仍能跳动。如果血栓较大,则可能导致所有肺动脉都痉挛收缩,肺循环中断,心脏也会随之停搏。
还有一种叫做“经济舱综合症”的现象,即乘坐飞机经济舱到国外旅行,一坐十几个小时,腿又不方便活动,下肢就处于血液瘀滞状态,易出现血栓。到了目的地,乘客一下飞机,血栓跑到肺部,就导致肺栓塞。
“非法行医”缘起
在王建国一方看来,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医院主要存在三大过错。
首先,熊卓为病情不重,医院不该为其施行手术。如果没有手术,熊卓为就不会死亡;其次,对于术后血栓,北大医院未能事先预防、周密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正确处理;最后,在1月30日当晚,医生没有及时为熊卓为开胸取血栓,反而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暴力按压,导致其肋骨骨折,内脏损伤,继而出血性休克,这也是导致熊卓为死亡的重要因素。
2006年4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写信给医院领导,要求其赔款50万。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2007年10月,,索赔5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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