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药失当五岁女童失聪获赔18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13:44:15


  5岁的小茹患上感冒到医院治疗,由于医院滥用抗生素,感冒好了耳朵却听不到了。近日,广东省法律援助部门施以援手,小茹成功索赔18万元。

  2004年9月,5岁的小茹因感冒到梅县一卫生院就诊。接诊医生诊断其为:上呼吸道感染、痉挛性支气管炎、消化不良。经该院治疗后,平时反应正常的小茹在听大人说话时无反应且不会说话。同年11月,家长带小茹前往深圳儿童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分泌性中耳炎,感音神性耳聋。后小茹经梅州市残联确定为2级残疾。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医学会出具鉴定,认为治疗小茹的卫生院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行为过失,滥用抗生素,且存在用药失当的情况,加重了庆大霉素耳毒性的副作用,与小茹的失聪存在因果关系。事后小茹一家多次与医方协商无果,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由于经济困难,对法律一无所知,只好一拖再拖。

  2006年1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小茹的父母来到梅州市法律援助处请求法律援助,梅州市法援处随后指派两名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10日后,:梅县丙村中心卫生院赔偿小茹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经济损失29万元。随后,梅县丙村中心卫生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6年6月,经办案律师多次做双方工作,最后,卫生院与小茹一家最终达成协商,由卫生院一次性付给小茹赔偿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