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第一案”原告起诉体检医院
发布时间:2019-08-14 03:45:15
状告:泄露隐私
宣判:一审败诉
贵阳新闻网消息 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原告静心(化名),在状告用人单位败诉后,又将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贵医附院)告上法庭。原告的理由是医院体检诊断有误,并侵犯其隐私权。10月29日,。
静心称,2008年9月1日,静心参加了其报考单位某监测院组织的体检,检查单位为贵医附院。静心在未知检验项目的情况下,医院体检中心就对其擅自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检查,并于同年10月10日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静心为“乙肝肝炎(活动期),有传染性”。静心认为这一体检结果有误,于是自费向同一家医院的门诊部申请乙肝病毒检查,并得到一份疾病证明书:诊断静心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
静心认为,医院不但得出了不正确的体检诊断,还擅自将检查结果泄露给第三方,侵犯了自己的个人隐私权。,。
庭审时,医院并不认可静心的说法。医院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的疾病证明书并非体检中心出具给用人单位的报告,此疾病证明书系医院肝病门诊私自给静心个人出具的。此外,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集体体检,医院与该单位形成合同关系,并不与原告有任何单方面合同关系,所以检查结果会统一提供给用人单位,不存在“泄露”,医院也不应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医院接受监测院委托对静心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交给委托单位并非擅自公布静心的隐私材料。静心诉称医院侵犯其隐私权,缺乏事实依据;静心诉称医院未经其许可擅自将疾病证明书转给监测院未举证证明。,故驳回了静心的所有诉请。目前,。
相关链接
体检报告应密封交给体检者
、,明确指出,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执行主任杨占青,他说,国家相关政策落到地方后很难执行到实处。医院违规体检也是屡禁不止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今年三部委《通知》下发后,医院的违规体检泄露隐私的情况更是引发热议。
最新资讯
-
08-16 1
-
08-07 1
-
08-15 0
-
08-20 2
-
08-26 2
-
08-0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