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17 18:36:15
虽然现在城市里的交通都非常的便利,但是有些偏远农村的出行还是非常困难,有时候一天只有一辆公共汽车通行,为了让那些偏远地区的人民更加便捷,所以就会征用道路旁边的房屋或是土地,修建更好的公路让汽车通行,那么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
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修路,补偿包括两项,一项是国家的补偿,另一项是地方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一定的参照物来计算,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土地上青苗费以及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对于占地修路补偿,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被占用一亩地,可获得3-5万元的补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镇级农用地每亩补偿40854元;镇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6342元;镇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8171元;乡级农用地补偿每亩补偿38893元;乡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5557元;乡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7779元。
二、计算方式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国家修公路征地的赔偿方式有3种,分别是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以及享受红利补偿,被征用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赔偿标准也有两种,根据级别的不同赔偿的数额也有所不同,征地时要做到先安置再拆迁。以上就是“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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