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已裁定撤诉的案件当事人再起诉时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2 18:50:15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1988-12-15
执行日期:1988-12-15
:
你院粤法经行字(1988)第20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鉴于来文所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对广州市珠江机械厂的再行起诉,有管辖权。
附:当事人
:
最近,广州市珠江机械厂向我院申诉称:其与香港民兴承造商有限公司、东莞石龙城建办因购销金属结构件钢窗供应合同纠纷一案,,,历时一年未能开庭审理,广州市珠江机械厂为及时解决经济上存在的困难,主动与东莞市石龙城建办协商,并于1986年10月27日提出撤诉申请,。
但广州市珠江机械厂撤诉后,与东莞石龙城建办、香港民兴承造商有限公司协商解决未果,。,原告,裁定不予受理。广州市珠江机械厂遂向我院申诉,请求我院再审,以保护申诉人的实体权益。
我们认为,,主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申请撤诉,其愿望是使本案纠纷能及早得到解决,因此,。珠江机械厂撤诉后,因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所以,其再行起诉时,。
以上意见当否?请批复。
1988年6月24日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村委会要求村民按合同议定数额履行交纳国家征购粮的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
- 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登记管理的通知(已废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造成转移登记错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的行政诉讼的受理及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的通
-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批复
最新资讯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村委会要求村民按合同议定数额履行交纳国家征购粮的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12-08 2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
08-09 1
-
05-19 0
-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08-08 0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登记管理的通知(已废止)
08-08 1
-
08-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