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操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01:49:15
发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葫政办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2006-5-11
执行日期:2006-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操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葫芦岛市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操作方案
根据省委115次常委会议和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2006年4月20日研究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地方国有企业债权问题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73户国有企业债权整体回购工作任务,特制定此操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市按时完成省政府交办的73户企业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任务,成立葫芦岛市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行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杜公骥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办、、经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柏玉光同志担任。?
二、建立操作平台?
为使我市73户企业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工作顺利进行,建立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操作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操作平台为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顾新增同志负责具体操作。
三、操作方式?
1、签署回购债权总协议。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整体接收协议,整体接收73户企业债权。?
2、根据接收企业资产债权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债权回购比例。?
3、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把回购的整体债权分7包,分别与各县(市)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整体接收和批发协议。?
4、分期付款。各县(市)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按整体接收协议分期付款,付款可分三期,每期付三分之一(含利息)。第一批付款时间为2006年11月;第二批付款时间为2007年9月;第三批付款时间为2008年9月。?
5、资产保全。。?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操作平台,认真落实和完成省政府交办的整体回购长城公司债权任务。
附件:《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市属各企业回购长城公司债权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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