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0 03:23:15
在日常生活中,一旦产生纠纷,一般来说,都是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还没解决,就只能提起诉讼了。像大多数对法律都一知半解的,那么我们如果遇上拆迁安置诉讼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带你看看在拆迁安置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提起诉讼的目的和哪些情况可以诉讼!
一、拆迁安置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
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
、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凭证,但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了,,即使您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产权证。
房管局只能在出现登记错误等情形下才能撤销房屋产权证,其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服拆迁决议或有不合理的要求就撤销房产证,因为房屋是依法建造的。若房管局有侵害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其权利。
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
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讼取决于公告中所载的内容。
公告中载明对拆迁户的具体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的,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先要求有关部门裁决再提起诉讼,但如果公告中的内容仅仅载明政府的拆迁标准等规范,当事人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只能在对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提出行政诉讼时,。
公告顾名思义要发出来才能广而告之,因此当公告还只是一份政府文件或者会议纪要的时候,因为还没对外发布,当事人也不能操之过急,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拆迁方不能强拆
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当事人对拆迁事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因此在争议还没解决的情况下拆迁方就不能强制拆迁。为了避免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拆迁程序会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停止。
但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在已经给拆迁人安置好且执行行政裁决不会影响到其正常生活时,拆迁方仍可以强制拆迁。
二、拆迁中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
其实不管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我们作为被拆迁人,就案件本身来讲,我们胜诉的不多。我们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目的是查看对方的证据材料,从这些证据材料中找出对我们有利的东西,抓住对方的弱点。只有我们把握住对方的弱点,他们才能和我们真正的谈判。否则象大多数被拆迁户那样,仅仅局限于自己这一方的事实问题。是很难达到取得合理的能满意的结果的。我们的目的不是案件本身的结果,而是最后我们能取得的补偿提高了。对我们来说,最后补偿提高了就是胜诉了。
三、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拆迁中,: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
综上所述,是不是觉得拆迁安置诉讼的流程看上去很简单呢?但是在实际法庭审判,绝不会那么容易;你与对方当事人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你胜诉中的变数,因此得在诉讼中铭记上述的注意事项。好了以上就是拆迁安置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谢谢你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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