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6 14:13:15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发明电〔2008〕18号
发布日期:2008-8-6
执行日期:2008-8-6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就业、增加税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总体趋缓,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对企业特别是纺织、食品、农产品加工等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正视困难,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实力
1.、降低生产成本,努力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势头”的重要指示。引导企业练好内功,围绕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1号),在安全生产、节能、技术创新和质量等方面强化管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克服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挖潜降本增效。加强对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分类指导,促进企业依法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劳动标准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和岗位、工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引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不得随意裁员,保持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围绕市场需求,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新花色、新品种,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鼓励企业抓住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机遇,大力加强技术改造,实施“新、特、优”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特色产业基地的支持力度。围绕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和壮大一批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二、巩固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3.扩大外贸出口。鼓励企业坚持让利不让市场,认真分析研究国际市场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努力拓展新兴市场。对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下的保单融资,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积极拓展外贸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出口押汇、出口保付代理、出口商业发票等各类融资业务。整合征退税衔接工作内容和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实行外汇集中管理。对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给予指导帮助。
4.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发展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由“低价式、数量式”竞争向“品牌化、差异化”竞争方式转型。鼓励企业着力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扶持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推动纺织服装、食品、农产品加工上档次、上水平。加快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出口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大对出口农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联合闯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维护知识产权等行动,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出口名牌称号。加快出口创新基地建设。
5.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优化外向型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服务,规避风险,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境外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支持我省企业在境外投资,创办生产加工企业、资源开发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在境外设立的经贸合作区平台,引导企业到境外集群式投资,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协同竞争力。用足用好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和其他优惠鼓励政策,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前期费用、贷款贴息、人员保险等给予一定资助。经国家和省批准认定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对其前期费用和公共平台建设给予必要扶持。
三、增强金融支撑作用
6.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贷款稳定增长,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在适当维持中长期贷款需求的同时,积极增加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满足企业合理流动资金需求。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各商业银行分行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促进信贷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腾出信贷规模,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存款,增强贷款投放能力。对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由省政府给予金融发展贡献奖奖励。充分利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信用担保等手段,努力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满足企业信贷资金需求。
7.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争取更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短期融资券或集合企业债券。利用国家推出创业板的有利时机,推动一批有较好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上市。促进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公司债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8.推进银企合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银企洽谈活动,排出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贷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对单个项目融资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原则上采取银团贷款。加大企业诚信和贷款担保机制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产品有市场、讲信用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9.增设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我省,鼓励股份制银行到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政策,努力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稳妥有序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四、增加风险担保投入
10.强化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功能。发挥省再担保资金的政策导向、信用增级、风险分散、,促进市、县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扩大和整体信用能力提升,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11.发展风险创业投资。借鉴南方省市对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的经验,研究制定我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财政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不断创新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更好地引导风险投资在山东聚集,为风险投资向初创企业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五、搞好服务和保障
12.各级、各部门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逐户帮助困难企业研究应对措施,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
13.减轻企业负担。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当前经营困难、暂无缴纳能力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缓交或免交。
14.认真贯彻国家财政部、,结合山东实际,,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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