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全文亮点解读2016

发布时间:2019-09-24 10:48:15


  201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民法总则草案出炉!草案规定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此外,还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10周岁下调至6周岁等方面,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民法总则草案亮点一览

  1、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10周岁下调至6周岁

  3、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4、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5、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6、法律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

  7、“单位”将不再作为监护人,改为“有关组织”

  8、将法人只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

  9、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

  10、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修复生态环境”

  11、完善撤销监护人的法定情形

  亮点1: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民法总则草案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现行民法通则规定是两年,学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两年太短,一直在呼吁对此进行修改。现实中,由于诉讼时间过短造成的损失并不少见,例如,银行、金融机构等经常因为来不及请求、忘记或者举不出证据,导致一些贷款不能及时收回,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延长诉讼时效,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亮点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

  民法总则草案第十九条规定,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读:对比发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六周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六周岁也是未成年人入小学一年级的年龄,此阶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并且能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的判断。将年龄下限进行下调,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亮点3: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两方面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第一,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

  亮点4:增加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规定

  民法总则草案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所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数据信息。

  解读:我们一直在呼吁,民法典的编纂要反映21世纪网络时代的特点。为了进一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创新发展,草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类型进行了列举,并明确将数据信息列入其中。可以看出,这样的规定反映了互联网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特征,草案对于虚拟财产的规定,将会为一些法律制度的制定、一些新型案件的审理等提供依据。

  亮点5:特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老人的一些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在草案中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强调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