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发布时间:2021-04-08 11:03:15


  一、概念及作用

  再审民事判决书,,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该判决书产生的原因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协议确有错误,,,或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审判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再审目的的要求和反映,。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应表述为:“……一案,,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年×月×日,,指定本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书中应表述为“……(写明原审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或原审上诉或原审被上诉人)××××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提起再审后,……”

  因抗诉而再审的,应定作:“……(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相同)××××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二)正文

  1.事实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在内容与写法上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类似。首先应当概括叙述原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在再审中的主张和请求要简写;其次重点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内容可参照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写作方法进行操作。

  2.理由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申请再审、申诉或抗诉的,要针对其申诉、申请再审、抗诉的观点能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二是写明再审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即“依照……(判决依据的法律)的规定,判决如下:”论述再审判决的理由要抓准关键,亮明观点,论述充分,合法有据。

  3.判决结果

  再审民事判定书的判决结果分为维持原判、全部改判、部分改判和增加新判决四类。

  (1)如系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或抗诉)维持原判。

  (2)如系全部改判的写:

  “一、。

  二、(改判的内容)。”

  (3)如系部分改判的写:“

  一、;

  二、;

  三、(改判的内容)。”

  (4)如系加判的写:“

  一、。

  二、(加判的内容)。”

  另外,、指令再审或本院决定再审的,可写:

  “原判正确,予以维持。”

  如需驳回其他之诉的,在判决项目之后应另列一行,写明:“驳回申诉人(或申请人)×××(姓名)其他诉讼请求。”

  (三)尾部

  由于再审的案件,有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也有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因而尾部应分别参照第一审或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写法书写。

  三、注意事项

  无论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还是予以改判,其判决书都应体现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执法必严,有错必纠。

  ? 对已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能重立新案,不能出具两份自相矛盾的法律文书。

  ?无论哪一类再审案件,只要改变原判决时,在判决结果中,都应一并撤销原一审或一、二审判决裁定的全部或某一部分。

  【 范 文 】

  民事判决书

  (19××)×民监字第×号

  申诉人(原上诉人):苏××,男,39岁,汉族,××省××县人,××光电技术研究所干部,住本市××区××路24号。

  被申诉人(原上诉人):肖××,女,40岁,汉族,××省××市人,××××院设计所工人,住本市××区××胡同三号。

  ; 委托代理人:杨××(肖××之夫),40岁,汉族,××市人,××市政法干校司机,住址同上。

  申诉人苏××因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19××)中民字第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再审查明:

  19××年1月,苏××经汪××介绍与马××相识。19××年1月20日马××以借贷方式向苏××诈骗人民币5000元,苏××发现受骗后,于当天找马××追回2500元,所余2500元在苏××紧追的情况下,由马××找肖××出面作保,并写了借条:“马××借到苏××现金2500元整(由借方提出利息为百分之三十),本利全部于19××年1月31日以前归还。如借款人马××逾期不能归还时,则由中保人肖××偿还2500元整。”马××于19××年2月因诈骗罪

  19××年2月,,逾期不还为由,要求肖××偿还,肖××提出自己也是受骗作保,不同意偿还借款2500元。,肖××偿还苏××借款2500元整,自19××年12月起,每月给苏××人民币500元整。判决后,苏××以不同意每月付人民币500元偿还方式为由;肖××以自己是受骗作保,不应负偿还债务的责任为由,均上诉至本院。二审认为,苏××以高利贷款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于19××年9月30日以(19××)中民字第6号民事判决:一、,二、驳回苏××之诉讼请求。终审判决后,苏××以二审判决认定自己以高利贷款不符合事实,肖××仍应偿还借款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本院再审认为:马××以借贷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已受到国家法律制裁。苏××与马××、中保人肖××之间不是正当的民事借贷关系、原判认定苏××以高利贷款,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苏××受骗借款,肖××受骗作保都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苏××要求肖××偿还借款,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判决承苏××与马××的借款关系,让肖××负连带偿还责任,二审判决认定苏××高利贷款均属不当,应予撤销。据此,本院改判如下:

  一、;

  二、驳回苏×的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刘××

  审判员:李××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代理审判员:郝××

  ××××年×月×日

  书记员: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