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0-05-22 01:00:15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通俗点讲就是,乙对甲具有责任义务,由于乙的某些行为使丙的侵权损害行造成了甲出现了损失,即我们所说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所有当事人都赋予同样的责任,但是这种责任由一方承担后,另一方的责任随之消失,下面我们来看看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
1、因数个侵权行为的竞合。
它指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一般是数人因各自独立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各侵权行为人对此损失均负全部责任。如乙不法侵占甲之轿车,丙又将轿车损害,乙和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2、数个债务不履行行为的竞合。
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债权人修建房屋,甲负责设计,乙负责材料,丙负责施工,后因甲设计不合格,乙提供材料有瑕疵,丙的施工质量低劣,致使房屋不能使用,甲乙丙三人都各自违反了履行义务,各负全部损害的义务。
3、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
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甲将物品交乙保管,乙在保管过程中未尽保管义务,保管物被丙盗窃。乙承担的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丙承担的是侵权责任,乙,丙对甲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4、合同上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债务的竞合。
例如甲将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乙不慎将轿车损坏。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对甲负赔偿损失的债务,乙因侵权行为也对甲负赔偿损失的债务,二者产生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全部内容,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规定更加明确了对于责任的归责方式,在多数行为形成竞合时对于责任的承担做出了划分和承担方式的确定。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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