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法院创建社区法庭工作纪实离婚过错赔偿
发布时间:2019-11-22 07:01:15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有矛盾不用愁,社区法庭在门口,耐心调解讲和谐,说到居民心里头!”
“过去邻里之间稍微有点过节儿便容易激化,。可是自从我们社区有了法庭,这种矛盾想激化都激化不了了,我们这儿的法官是绝不会让这种‘家丑’走出社区一步的!”
也许居民的话说的有些绝对,但社区法庭在化解社区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所产生的能量和作用,南开区的老百姓确实颇有感触。
楼上的群租问题一直困扰着楼下住户林大爷和楼内其他住户,虽然几次上楼跟群租者好说歹说,他们照样早出晚归,在房间里洗衣、做饭、打闹,每天要折腾到半夜。
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状态,,林大爷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社区法庭。社区法官夏青和李振声及社区协审员热情地为林大爷倒水,认真倾听林大爷诉说。
转天,法官与社区协审员便一起敲开群租屋的门,一股臭味迎面而来,凌乱不堪的几张床七零八乱地摆在房间中,在不到60平米的房间中,摆了大概有十几张小床,很多生活垃圾没有清理……
这是天津某公司的一个职工宿舍,十几个职工都在这里居住,每天三班倒。为了彻底解决问题,社区法官与社区协审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以及片警一同前往职工所在的公司找到负责人。负责人开始并不配合,“我们又没有犯法,凭什么让我们更换职工宿舍地点?”面对这样的闭门羹,社区法官和社区协审员及人民陪审员等组成的五员一警调解组织并没有退缩,他们去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耐心地解释分析,讲到因居住人员太多给邻居的生活造成的不便,公司负责人终于答应协商解决,同意搬离。
社区法官又四处打听帮助公司负责人找房子,两天后,公司负责人给打来电话说已经找到合适的地方,法官又去考察一下新的地点是不是适宜租居,会不会产生新的纠纷。法官又叮嘱公司负责人一定要把相关的生活设备装备齐全,不要让职工生活得不舒服。
生活又归于正常,林大爷逢人便念叨他自己编的那句顺口溜儿,“有矛盾不用愁,社区法庭在门口,耐心调解讲和谐,说到居民心里头!”
、爱民、便民,深受社区居民拥护的重要举措,称之为“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再贴切不过。
“司法为民往前延,法官围着百姓转,哪里有纠纷,哪里有法官!”
,社区法庭就是要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渠道,搭建一条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做到法官围着百姓转,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
其实,无论从当前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实践看,建立社区法庭都是审判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延伸诉讼服务的创新之举,甚至是势在必行。
近年来,,尤其是民商事案件逐年大幅攀升,致使审判机关面临着严峻的审判压力,“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超负荷地工作状态。需要构建一定的社会工作载体与平台,将司法工作关口前移,借助社会力量为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找到新的途径。
“社会矛盾凸显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挑战,社会与百姓越来越需要方便快捷的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式,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空间。”徐同合院长认为,,当今社会矛盾叠加,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是百姓上门找服务,而大量的纠纷发生在民间、在基层,这就要求审判机关延伸服务触角,让法官下到社区调解纠纷,为广大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社区法庭的创建,就是应对社会需求、百姓需求和司法实践需求,是审判机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中进行的有效尝试和探索。
如果社区有了自己的法官,社区法官便可以深入社区,贴近群众,提前介入各种纠纷,将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事人可节省因诉讼程序而产生的成本及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法官走进社区,还可实现诉调对接,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在这种背景下,社区法庭便应运而生。
2008年初,,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后,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在辖区12个街道设立了延伸服务的社区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机制,并以此为载体,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司法资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化解社会矛盾、融入社区管理、联动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机制。”
用市综治办一位负责人的话说,两年前,社区法庭创建伊始就提出了“化解社会矛盾、融入社区管理、联动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机制”的工作宗旨,这不仅完全紧贴中政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且完全具有超前意识。
,创建社区法庭,需要一套完整的工作构想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形成套路。
,形成了“一街一法庭”的工作机制,同时在案件高发、多发区选派审判骨干担任社区法官进驻街道和社区,建立了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法庭协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形成了以社区法庭为载体、社区法官为主导、各方整体联动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工作格局。除此之外,、信息反馈、办案站点。与此同时,还建立了由12个行政街道领导和相关部门、、庭长组成的社区法庭指导联席会议,共同负责社区法庭的发展建设工作。
,社区法庭处理纠纷的来源主要为三部分:一是辖区内居民咨询、要求调处的纠纷;;三是辖区内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寻求司法帮助的纠纷。社区法庭主要调处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商事案件之外辖区内的普通民事纠纷和案件。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在正式立案前,由社区法官组织并指导“五员一警”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的,由社区法官进行审核,民事调解书,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不成的,,。
“有矛盾不用愁,社区法庭在门口,耐心调解讲和谐,说到居民心里头!”
“过去邻里之间稍微有点过节儿便容易激化,。可是自从我们社区有了法庭,这种矛盾想激化都激化不了了,我们这儿的法官是绝不会让这种‘家丑’走出社区一步的!”
也许居民的话说的有些绝对,但社区法庭在化解社区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所产生的能量和作用,南开区的老百姓确实颇有感触。
楼上的群租问题一直困扰着楼下住户林大爷和楼内其他住户,虽然几次上楼跟群租者好说歹说,他们照样早出晚归,在房间里洗衣、做饭、打闹,每天要折腾到半夜。
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状态,,林大爷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社区法庭。社区法官夏青和李振声及社区协审员热情地为林大爷倒水,认真倾听林大爷诉说。
转天,法官与社区协审员便一起敲开群租屋的门,一股臭味迎面而来,凌乱不堪的几张床七零八乱地摆在房间中,在不到60平米的房间中,摆了大概有十几张小床,很多生活垃圾没有清理……
这是天津某公司的一个职工宿舍,十几个职工都在这里居住,每天三班倒。为了彻底解决问题,社区法官与社区协审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以及片警一同前往职工所在的公司找到负责人。负责人开始并不配合,“我们又没有犯法,凭什么让我们更换职工宿舍地点?”面对这样的闭门羹,社区法官和社区协审员及人民陪审员等组成的五员一警调解组织并没有退缩,他们去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耐心地解释分析,讲到因居住人员太多给邻居的生活造成的不便,公司负责人终于答应协商解决,同意搬离。
社区法官又四处打听帮助公司负责人找房子,两天后,公司负责人给打来电话说已经找到合适的地方,法官又去考察一下新的地点是不是适宜租居,会不会产生新的纠纷。法官又叮嘱公司负责人一定要把相关的生活设备装备齐全,不要让职工生活得不舒服。
生活又归于正常,林大爷逢人便念叨他自己编的那句顺口溜儿,“有矛盾不用愁,社区法庭在门口,耐心调解讲和谐,说到居民心里头!”
、爱民、便民,深受社区居民拥护的重要举措,称之为“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再贴切不过。
“司法为民往前延,法官围着百姓转,哪里有纠纷,哪里有法官!”
,社区法庭就是要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渠道,搭建一条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做到法官围着百姓转,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
其实,无论从当前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实践看,建立社区法庭都是审判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延伸诉讼服务的创新之举,甚至是势在必行。
近年来,,尤其是民商事案件逐年大幅攀升,致使审判机关面临着严峻的审判压力,“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超负荷地工作状态。需要构建一定的社会工作载体与平台,将司法工作关口前移,借助社会力量为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找到新的途径。
“社会矛盾凸显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挑战,社会与百姓越来越需要方便快捷的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式,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空间。”徐同合院长认为,,当今社会矛盾叠加,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是百姓上门找服务,而大量的纠纷发生在民间、在基层,这就要求审判机关延伸服务触角,让法官下到社区调解纠纷,为广大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社区法庭的创建,就是应对社会需求、百姓需求和司法实践需求,是审判机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中进行的有效尝试和探索。
如果社区有了自己的法官,社区法官便可以深入社区,贴近群众,提前介入各种纠纷,将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事人可节省因诉讼程序而产生的成本及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法官走进社区,还可实现诉调对接,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在这种背景下,社区法庭便应运而生。
2008年初,,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后,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在辖区12个街道设立了延伸服务的社区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机制,并以此为载体,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司法资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化解社会矛盾、融入社区管理、联动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机制。”
用市综治办一位负责人的话说,两年前,社区法庭创建伊始就提出了“化解社会矛盾、融入社区管理、联动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机制”的工作宗旨,这不仅完全紧贴中政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且完全具有超前意识。
,创建社区法庭,需要一套完整的工作构想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形成套路。
,形成了“一街一法庭”的工作机制,同时在案件高发、多发区选派审判骨干担任社区法官进驻街道和社区,建立了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法庭协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形成了以社区法庭为载体、社区法官为主导、各方整体联动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工作格局。除此之外,、信息反馈、办案站点。与此同时,还建立了由12个行政街道领导和相关部门、、庭长组成的社区法庭指导联席会议,共同负责社区法庭的发展建设工作。
,社区法庭处理纠纷的来源主要为三部分:一是辖区内居民咨询、要求调处的纠纷;;三是辖区内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寻求司法帮助的纠纷。社区法庭主要调处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商事案件之外辖区内的普通民事纠纷和案件。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在正式立案前,由社区法官组织并指导“五员一警”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的,由社区法官进行审核,民事调解书,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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