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娘家人”撑腰更有劲(图)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0-04-13 16:41:15
[导读]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近日,太原市妇联(fulian)成立了太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免费为以妇女为申请人的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比上法庭灵活,,让更多妇女在遭受不平之时,得到妇联(fulian)这个 !这是有人为前不久刚刚成立的太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评价。在婚姻家庭纠纷的社会处理机制中,这样的专业委员会介入百姓的 家务事,在全国已有不少先例,而在省城太原还是首次尝试,不少人都期待着这个新生力量可以在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妇联算个啥?我们夫妻两口子的事,用不着你们管!
接到这样的电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太原市妇联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杨育颖说自己早就习惯了被当事人如此宣泄和斥责,作为一个没有什么权力的社团组织,妇联在充当广大妇女娘家人的角色中,时常感到手腕有点软。
9月22日,在杨育颖的办公室,:可以说,妇联的工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妇联的性质是社团组织,没有任何执法权力,开展工作只能是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然而这个力度往往很弱,经常遭遇一些单位的推三阻四,而且妇联出具的证明也没有效力。
杨育颖说起两年前的一件事,晋源区一位妇女李某常年遭遇家庭暴力,,也曾数次来妇联投诉,夫妻二人离婚闹上了法庭,男方在当地很有势力,不仅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令女方在财产分配上极不公平,还因为李某到处告状而把李某痛打一顿。,但是介于男方的强势,法庭上无人给李某出庭作证,李某输了官司。虽然李某多次来妇联投诉过,,妇联出具的投诉材料也无法作为证据使用,真是干着急没办法!杨育颖每说起这件事,都觉得很不是滋味。
今年6月,34岁的再婚妇女刘女士因遭受家庭暴力,向太原市妇联求助。刘女士与爱人经人介绍相识,婚后不久,因性格、生活方式等各有不同,常因家庭小事发生争吵,矛盾也不断升级。之后,刘女士便多次遭受家庭暴力。太原市妇联介入了解情况,刘女士爱人当即道歉并表示会改正。结果,还不到一个月,刘女士再次遭到丈夫打骂。妇联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李某和刘女士的遭遇不是个别现象,过去遭受家庭暴力或家庭纠纷的妇女到妇联投诉时,,有的施暴者口口声声承诺保证不重犯,但经常出尔反尔,受害方重新陷入困境之中,不仅使妇联工作人员的努力划归为零,还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寻求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妇联插手家务事有了法律效力
杨育颖对记者说:最近几年,,,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非法同居、婚外情类的问题比重上升,而出现这类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多是女性。丈夫有婚外情后,妻子往往是留住丈夫的人却留不住心,到头来是身心疲惫,甚至人财两空。不少劣质婚姻还表现为经济条件差,有的是下岗职工家庭没有生活来源,有的是企业开不出工资,有的是家里有病人拿不起医药费,还有一些女性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着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无形地放纵着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的发生。除了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观念仍然有一定市场外,社会上出现寻求刺激、新鲜的畸形婚恋观也是重要因素,加上法制建设不完善、道德约束力量不够,也是造成婚姻家庭问题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
该委员会由太原市妇联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并吸收了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和律师的参与,最令广大妇女欣慰的是该委员会将对以妇女为申请人的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免费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由于妇联是群众团体,对女性提出的求助请求,特别是需要帮助调解的请求,如不能给予有效解决和帮助,不仅求助者感到无助,妇联也感到无奈。现在情况不同了,婚姻家庭纠纷有了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妇联的工作有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因为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合同关系,调解比上法庭灵活,,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该负责人说。
太原市司法局基层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际工作中,,如双方当事人持有妇联调委会的调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质证等诉讼程序,依据妇联调解协议书,。
据悉,南京、青岛、沈阳等大城市在最近的一两年时间里都曾依托妇联建立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动协同综治、、、司法、,加强妇联群团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业调解的互动,构建社会化、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如今社会虽然已经文明到了男女平等,但妇女权益遭受损害尤其是家庭暴力的阴霾仍然驱之不散,妇女权益的维护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杨育颖曾遇过这样的例子,一位妇女常年遭受家庭暴力,经常跑到妇联求助,并说自己每遇毒打除了流浪街头外无处可去。杨育颖只好把她安置到太原市流浪人员救助站,太原市至今没有妇女庇护所,而我国许多其他省会城市都有妇女庇护所。杨育颖很希望太原市也尽快拥有独立的妇女庇护所,让妇联这个娘家人为受虐的妇女提供一个暂时远离暴力的温暖之所。
杨育颖还表示这样的担忧,妇联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时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双方自愿,一旦有一方不愿意调解,我们的工作依然很有局限性。就说家庭暴力吧,除了建议妇女保留好证据或者提示她报警之外,别无他法。妇女权益的维护,需要更多立法上的加强和完善。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近日,太原市妇联(fulian)成立了太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免费为以妇女为申请人的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比上法庭灵活,,让更多妇女在遭受不平之时,得到妇联(fulian)这个 !这是有人为前不久刚刚成立的太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评价。在婚姻家庭纠纷的社会处理机制中,这样的专业委员会介入百姓的 家务事,在全国已有不少先例,而在省城太原还是首次尝试,不少人都期待着这个新生力量可以在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妇联算个啥?我们夫妻两口子的事,用不着你们管!
接到这样的电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太原市妇联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杨育颖说自己早就习惯了被当事人如此宣泄和斥责,作为一个没有什么权力的社团组织,妇联在充当广大妇女娘家人的角色中,时常感到手腕有点软。
9月22日,在杨育颖的办公室,:可以说,妇联的工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妇联的性质是社团组织,没有任何执法权力,开展工作只能是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然而这个力度往往很弱,经常遭遇一些单位的推三阻四,而且妇联出具的证明也没有效力。
杨育颖说起两年前的一件事,晋源区一位妇女李某常年遭遇家庭暴力,,也曾数次来妇联投诉,夫妻二人离婚闹上了法庭,男方在当地很有势力,不仅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令女方在财产分配上极不公平,还因为李某到处告状而把李某痛打一顿。,但是介于男方的强势,法庭上无人给李某出庭作证,李某输了官司。虽然李某多次来妇联投诉过,,妇联出具的投诉材料也无法作为证据使用,真是干着急没办法!杨育颖每说起这件事,都觉得很不是滋味。
今年6月,34岁的再婚妇女刘女士因遭受家庭暴力,向太原市妇联求助。刘女士与爱人经人介绍相识,婚后不久,因性格、生活方式等各有不同,常因家庭小事发生争吵,矛盾也不断升级。之后,刘女士便多次遭受家庭暴力。太原市妇联介入了解情况,刘女士爱人当即道歉并表示会改正。结果,还不到一个月,刘女士再次遭到丈夫打骂。妇联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李某和刘女士的遭遇不是个别现象,过去遭受家庭暴力或家庭纠纷的妇女到妇联投诉时,,有的施暴者口口声声承诺保证不重犯,但经常出尔反尔,受害方重新陷入困境之中,不仅使妇联工作人员的努力划归为零,还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寻求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妇联插手家务事有了法律效力
杨育颖对记者说:最近几年,,,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非法同居、婚外情类的问题比重上升,而出现这类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多是女性。丈夫有婚外情后,妻子往往是留住丈夫的人却留不住心,到头来是身心疲惫,甚至人财两空。不少劣质婚姻还表现为经济条件差,有的是下岗职工家庭没有生活来源,有的是企业开不出工资,有的是家里有病人拿不起医药费,还有一些女性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着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无形地放纵着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的发生。除了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观念仍然有一定市场外,社会上出现寻求刺激、新鲜的畸形婚恋观也是重要因素,加上法制建设不完善、道德约束力量不够,也是造成婚姻家庭问题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
该委员会由太原市妇联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并吸收了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和律师的参与,最令广大妇女欣慰的是该委员会将对以妇女为申请人的婚姻家庭等纠纷进行免费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由于妇联是群众团体,对女性提出的求助请求,特别是需要帮助调解的请求,如不能给予有效解决和帮助,不仅求助者感到无助,妇联也感到无奈。现在情况不同了,婚姻家庭纠纷有了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妇联的工作有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因为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合同关系,调解比上法庭灵活,,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该负责人说。
太原市司法局基层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际工作中,,如双方当事人持有妇联调委会的调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质证等诉讼程序,依据妇联调解协议书,。
据悉,南京、青岛、沈阳等大城市在最近的一两年时间里都曾依托妇联建立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动协同综治、、、司法、,加强妇联群团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业调解的互动,构建社会化、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如今社会虽然已经文明到了男女平等,但妇女权益遭受损害尤其是家庭暴力的阴霾仍然驱之不散,妇女权益的维护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杨育颖曾遇过这样的例子,一位妇女常年遭受家庭暴力,经常跑到妇联求助,并说自己每遇毒打除了流浪街头外无处可去。杨育颖只好把她安置到太原市流浪人员救助站,太原市至今没有妇女庇护所,而我国许多其他省会城市都有妇女庇护所。杨育颖很希望太原市也尽快拥有独立的妇女庇护所,让妇联这个娘家人为受虐的妇女提供一个暂时远离暴力的温暖之所。
杨育颖还表示这样的担忧,妇联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时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双方自愿,一旦有一方不愿意调解,我们的工作依然很有局限性。就说家庭暴力吧,除了建议妇女保留好证据或者提示她报警之外,别无他法。妇女权益的维护,需要更多立法上的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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