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河公路明年年底有望停止收费(图)子女财产分

发布时间:2019-08-27 15:07: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昆河公路在红河州内设有弥勒、习岗哨、黄凉田、白土墙4个收费站(shoufeizhan)点。近年来,有个别驾驶员经过收费站(shoufeizhan)时,不但不积极缴通行费,而且还强行冲卡、谩骂收费员的事情时有发生,给收费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昆河公路4个收费站点中,率先在黄凉田收费站增设了警务室。途经黄凉田收费站的车辆驾驶员发现,7月5日至今,。民警入驻收费站一个月后发挥了哪些作用,收费环境否得到了改变,逃费现象能否得到有效治理,8月3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象:冲卡逃费车辆猖獗

在弥勒县黄凉田收费站,站长胡伟拿着一本标有防范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登记本说,去年,黄凉田收费站就发生了多起驾驶员冲卡逃费情况,其中,还有驾驶员恶意逃费后不听解释砸碎收费室玻璃的事情;也有恶意围攻收费员,有冲断杆子逃逸等,也有收费员被无端谩骂的情况。

“公路收费是依照国家《公路法》、省《收费管理条例》和《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执行的,收取通行费不是为某企业或某单位谋利,而是上交国家。作为收费员,是履行工作职责。”胡伟对部分驾驶员不法行为和不良举止表示不满,但更多的是无奈。

在收费站的仓库里,记者看到了30多根被撞坏的电动栏杆。“这些就是今年撞坏的,每杆造价380元,太可惜了。”由于成本太高,收费人员把一些撞断撞坏的电动栏杆接起来或纠直了再用。更令胡伟担心的是,部分驾驶员冲卡后,情绪还发到收费员身上,致使不少收费员在岗位上提心吊胆,直接影响队伍稳定和收费过程中的安全。

治理:民警入驻收费站

在这之前,记者也多次采访过开远白土墙、弥勒黄凉田等收费站,驾驶员冲卡逃费现象也做过多次报道,收费站收费秩序不容乐观,必须寻求治理逃费的良方,否则,逃费现象将更加肆无忌惮,同时也给主动缴费的驾驶员带来极大的不公平,甚至也会效仿。

今年6月,,请民警入驻收费站进行综合治理。依照设想,。7月5日,弥勒县朋普镇派出所安排了2名民警入驻黄凉田收费站,维护收费站收费秩序。

民警入驻冲卡逃费车辆骤减

“刚来时,收费站一上午时间就发现有40辆各型车辆逃费。”朋普派出黄凉田警务室治安民警李永兴说,面对如此多的逃费车辆驾驶,他们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一起对逃费驾驶员进行一一解释,不少驾驶员重新缴纳了通行费,并表示下不为例。

8月3日上午,当记者问起增设警务室一个月后收费站有何变化?李永兴说:“今天上午,他仅发现1辆微型车逃费,与刚来时相比,是40比1。”

记者在收费站观察10分钟后,发现有一辆私家车跟随一辆大货车后面,逃避了交费。民警与收费站外勤人员立即上前拦车,讲解相关法规后,驾驶员补缴了费用后离开。

说起民警入驻收费站的变化,胡伟拿出一大摞车辆通行费包缴通行证说,这些就是民警入驻收费站后与他们一起查获的假、废通行证。很长时间以来,客车驾驶员都是每一月缴费,发一次包缴通行证。有的驾驶员就凭以前的通行证,连续使用数月。记者细数,过期的包缴通行证有82张,最早的是2009年7月,最近的时间也是两个月以上。经过综合治理,持过期包缴通行证的驾驶员明显减少,主动缴费的人数明显增多。

一位姓高的收费员说,自收费站设置了警务室后,没有发现驾驶员强行冲卡和恶意逃费情况,无礼谩骂收费员的现象也越来越少,工作环境也有了安全感。

突发事件出警更快

民警赵伟在进驻收费站执勤后,除了维护收费站收费秩序外,还担负着收费

站片区的社会治安任务。7月中旬,赵伟来到黄凉田收费站后接到朋普派出所出警安排,他立即赶往收费站东侧2公里左右的黑果办村马堡村,及时化解了一起兄弟之间因财产分割引发的安全事件。如果朋普派出所出警,距事发地有8公里多路,从收费站就近多了。

7月底,黑果办村委会黑果坝村,有几名小青年酒后闹事,赵伟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了制止。同样让他感触很深的是,黑果坝村距派出所近10公里,距收费站仅3公里,为控制斗殴事态争取了时间。

唐金玉介绍,,,在收费站设警务室不但可以有效地维护收费站收费秩序,而且也对收费站片区的社会治安发挥重要作用,是一项一室双治的工作。“警务室入驻收费站仅一个月,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目前看,在收费站区域设警务室是州内几个收费站中的首次尝试,相关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跟上。”

昆河公路明年年底有望停止收费

据有关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收费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新公布的《云南省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责令其停车,补交车辆通行费,并处通行费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