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格行医害人也害己

发布时间:2019-08-04 16:53:15


  7月24日,,被告施某在放绝育环的时候差点夺去受害人性命。

记者了解到,施某毕业于安徽省利辛县的一家卫校,但并无行医资格。2004年,她来到临安,因之前在当地计生办工作具有一定的医疗知识和经验,就开始给一些老乡看看诸如感冒、腰痛之类的小毛病,因为收费低廉,常常有老乡过来看病,施某的胆子也大起来,开始看一些妇科疾病甚至帮助接生小孩。

  今年3月12日下午,徐某经老乡介绍来到施某的诊所,要求放置节育环。施某以前也替人放过,没有出事,就替徐某放置了节育环,并
收取了70元费用。当时徐某称下腹胀痛,施某也未引起注意,认为是正常反应。一两个小时后,因为下身出血、腹痛难忍,徐某在妹妹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施某租房处,要求施某摘除节育环。毫无经验的施某竟大胆的用自带的医疗器械准备将节育环取出,然而折腾了近半小时,环没有取出,徐某的出血却更加严重了。

  经临安市人民医院B超显示,徐某子宫已穿孔,环已进入腹内。医生对徐某进行了剖腹子宫修补术,方才救回了一条命。经鉴定,徐某子宫穿孔的伤势已构成重伤,花去1万多的医疗费

  据悉,,临安市首例涉及非法行医的刑事案件。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7月24日,。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施某自2006年以来,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医疗设施及医疗物品,在临安市玲珑街道的出租房内非法行医,并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

  法庭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