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劳动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7 09:34:15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2008年10月16日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法。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法。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不成时,,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
4﹑给予补偿的原则法。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法。"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法。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法。《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赔偿一直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以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离婚案件中,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是离婚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起诉书范本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2008年10月16日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法。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法。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不成时,,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
4﹑给予补偿的原则法。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法。"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法。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法。《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赔偿一直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以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离婚案件中,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是离婚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起诉书范本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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