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婚前个人财产新招频出 市民对此看法不一

发布时间:2020-10-05 17:09:15


保护婚前个人财产,是理性还是“薄情”?

  观点一:婚前财产公证,不仅亵渎了爱情和婚姻,而且也是向传统道德的“宣战”,它使婚姻变成了一种“买卖”,其结果只能弊大于利

  公务员王先生: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没有将爱情进行到底的勇气和对两人的婚姻缺乏信心的体现。这样做极容易造成两人间的信任危机甚至引起感情破裂,让人置疑其婚姻本身就是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夫妻本就应该患难与共、甘苦同享,如此锱铢必较,岂不可悲?

  个体经营业主张女士:有人将婚姻比作“两个人的企业”,婚前财产协议就好比是企业“合资”协议书,对资产和利润做着最合理的分配。婚姻在此被诠释成了一桩特殊的“买卖”,需要讨价还价并且明算账目,夫妻关系笼罩在这样的金钱关系下还有何婚姻意义?我们总不能在花每一分钱时都想到:这是花我的钱还是他(她)的钱?这样的夫妻是否太像商业伙伴?

  自由职业者李小姐:虽然我从未想过结婚嫁人就是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但如果一个男人在答应娶我的同时,告诉我要去进行财产公证,我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我认为这个世界既然有男女两性的差异,那么就代表了社会分工的不同。通常男人都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他对一个家庭的贡献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上的奉献;女人则要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照顾家庭和孩子上。一个总想着自己口袋的男人,即使不是出于自私,至少也是没有责任感的表现。这样的男人,我会远离。

  观点二:婚前财产公证,防“婚姻财产纠纷”于未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说明了现代人的婚姻观念渐趋理性,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应予提倡

  公务员李先生:婚姻双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通过结婚走到了一起。婚前财产公证等保护婚前财产的方式不过是以防万一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就拿我朋友来说吧,他是私营企业主,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现在婚姻出现问题,如果选择离婚,那么个人财产(因为妻子参与了企业的经营)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他的损失就很大。他想离婚又不想损失财产,为此左右为难。所以,不管你多么想献身于爱情,但婚姻是现实的,它确实需要锱铢必较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