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是否要做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19 12:06:15


  我想在婚前拿我的房子座个人财产公证,现在什么人都有,离婚的也多。而且我们又只是相亲认识的,我对她其实也不是很了解,难保哪天离婚了把我的房产也跟着分割了。请问我该怎么做个人财产公证?婚后还贷的问题也不需要她来帮忙,我可以在婚后一个月内就全部还清。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分配。房子产权是你的,也是自己还贷的话,在法律就属于婚前财产了,你不用做个人财产公证也可以。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