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条

发布时间:2019-08-25 02:35:15


  核心内容:献血法,现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下文内容是释义献血法的第一条,小编继续为您搜寻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献血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血液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医疗临床用血在临床治疗,在战备中都起着重要作用。现阶段人造血液不能广泛应用,且价格昂贵,还不能取代血液,因此,医疗临床用血只能靠公民献血来解决。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我国医疗临床用血量约800吨,年供血约400万人次。而且,临床用血以每年7—10%的速度递增。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且又缺乏法律的推动,我国开展无偿献血虽经努力,但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血源不足,医疗临床用血不能充分保证。而且,由于个体供血者的血液质量不高,容易引起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蔓延,影响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据一些地方的调查:,丙型肝炎抗体检测阳性率为8—13%,。因此,以乙肝、丙肝、。所以,通过立法确立无偿献血制度,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是我国血液事业的当务之急。

  (二)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输血是现代医疗的重要手段,是人类认识自己、征服伤病的伟大发现,它在临床医学领域中有着拯救生命、治疗疾病的重要作用。但是,血液是一种复杂的维持生命的物质,血液在采集、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质量,避免污染,防止经血液传播疾病。虽然为保障输血安全,我国对血液的采集、检验、监控、储存和运输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根据现在的检测手段,漏检现象很难避免,一些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时有发生。近两年来,我国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形势较为严重,据统计:到1997年9月底,,其中经血液途径感染的近1440例。因此,保证血液质量是保证输血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但是,由于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医疗临床用血还有相当一部分靠个体供血,一些个体供血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频繁供血,造成血液质量下降。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曾作过抽样调查,正常男性的血细胞和血浆的比例为40-50%,,血液质量有明显差异。同时,,从中牟取暴利。有的医疗机构擅自自采自供,甚至不顾供血者的健康,允许供血者违章重复登记、频繁抽血,严重破坏了血液工作的管理,影响了供血者的身体健康,也为血源性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温床。因此,只有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禁止血液买卖,才是杜绝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隐患,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安全的根本途径。为了确保血液质量,保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本法对输血工作的各个环节规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

 

  实行无偿献血,不仅能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保证输血安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它还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一种无私的奉献,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献血事业的发展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当前,世界很多国家已经做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我国的无偿献血工作还很落后,1992年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的亚太平洋地区输血工作会议上,与会的17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中国、老挝、越南和菲律宾4国仍保留有偿献血现象,而且在这4个国家中,我国还排在后边。。,,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还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实行无偿献血,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因此,献血法规定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也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每个公民都应当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