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退伙?

发布时间:2019-08-13 07:44:15


 退伙是指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因各种原因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退出合伙企业,使其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按照合伙的一般规则,退伙的原因可以是合伙人本人的意思表示,也可以是和合伙人本人意志无关的事实,还可以是因国家强制力的实施而发生的法律事实。退伙根据其原因分为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等情形。

  声明退伙,或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达退伙的意志,而不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合伙关系是因合伙人彼此信任而建立的,所以合伙人的意愿应被法律和合同所尊重,基于此,声明退伙原则上只要有合伙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出现的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法定退伙的条件一般是出现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在企业的全部财产被强制执行偿还债务等情况。有些国家(地区)的立法和一些学者把除名也作为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条件。

  除名,是指多数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根据某一合伙人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情况而作出的,要求其退出合伙的强制性决定。除名决定的实施引起被除名合伙人的退伙。

  退伙是合伙企业中的重要事件,它会引起企业财产关系和经营状况的某种变化,合伙企业法第六章对于合伙人退伙的各种情况及其条件和有关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