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时商贸企业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22 05:07:15
一、债务重组
(一)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
(1)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2)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税务处理
(1)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期末计算出重组所得应交所得税额后相应冲减资本公积
(2)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A公司2002年3月购入B公司价值234万元的货物,货款未付,现因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欠款,2003年4月双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A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欠货款200万元给B公司,其余货款不再支付。对该笔货款B公司计提了24万元的坏账准备。
1、则A公司会计处理为:
(1)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B公司234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40000
(2)假定2003年度A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对债务重组所得进行纳税调整前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4万元,在将34万元债务重组所得进行纳税调整后,本年度无其他调整项目,则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6.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0
如果A公司对债务重组所得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将其分五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应计入6.8万元,在弥补生产经营亏损后无须计税,则资本公积额保持不变。
2、B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2000000
坏账准备24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00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2340000
税法规定的债务重组损失为:234-200=34万元,在纳税申报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
(1)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
(2)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不产生损益
2、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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