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无因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08 05:36:15



正文:准无因管理
  准无因管理,又称“不真正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却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的现象。

  其主要情形有二:一是误信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二是明知是他人的事务,仍作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

  准无因管理不能构成无因管理,不能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原则上应适用侵权行为法,不当得利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