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噪音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9-11-03 19:47:15
相邻噪音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 以排除侵扰为目的寻找解决方案
噪音扰民纠纷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因而使噪音源不再发出噪音成为“受害者们”最为迫切的一个愿望。对于不同的噪音源应当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如对于生产性噪音应该委托专业机构,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治理,如仍无法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应该考虑迁址。对于生活性噪音应该从宣传精神文明着手,使得相邻各方的行为能兼顾对方正常的生活。对于临时性的施工噪音,应要求临时施工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施工,并兼顾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2. 利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教育和调处
相邻噪音纠纷大部分属于“民间纠纷”,如住宅装修噪音、生活噪音等。解决“民间纠纷”可以通过民间协商、调解的途径,本着相谅互让的精神进行解决。在通过居民委员会、街道司法所等民间调解机构解决不了时,可以寻求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解决。调解处理相邻噪音纠纷时,首先应按法律规定确定是非,对违法侵权行为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调解,这样做既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又合乎情理。
3. 根据实际情况平衡利益
很多相邻噪音纠纷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经济原因,比如工厂区与居民区混合、居民区开饮食店等,在处理这类相邻噪音纠纷时,既要维护被侵害者的利益,也要尊重历史。因为一味地要求立刻停止噪音源发出噪声,有时候是不现实的。而通过逐步治理和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方法,有利于平衡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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