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法院发挥联调机制解相邻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0 23:03:15


近日,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首山法庭下乡巡回办案,,当场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原告李某、朱某老两口家住辽阳县兴隆镇朱家村,以拾荒为生,日子过的很艰难。与被告白某系居住在同一条道路上的邻居,原来两家人相处关系融洽,但自从2007年春天开始,白某逐渐开始把一些杂物都堆放在老两口的屋前窗户下两米远的地方,夏天甚至把掏厕所的粪便也堆积于此,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老两口的正常生活。老两口多次找白某协商,白某均以“占道没有占原告宅基地,老两口无权干涉”为由,拒绝将粪堆杂物清除,时间长达三年之久。期间,老两口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老两口起诉到首山法庭,要求被告将堆放在原告窗前的粪堆杂物清除。

当首山法庭王洪宝庭长听完老两口的哭诉后,考虑到此案原、被告既是同村村民,又是邻里关系,决定当天就到村里巡回办案,向被告送达。在送达同时启动联调机制,与兴隆镇司法助理和朱家村调委会的同志取得了联系。

当天下午,王庭长和审判员邹殿斌、韩国廷一起赶往朱家村,与司法助理和村调委会同志一起来到了白某家,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司法助理和村调委会也从法理人情角度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得白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解了“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最终白某主动将粪堆和杂物清理干净。原告老两口非常高兴,满脸的皱纹也舒展开了,紧紧握住王庭长的手一再表示感谢:“几年没有得到解决的难题被首山法庭的法官几个小时就成功解决了,没有想到法官办案效率这么高,对老百姓这么好”。

这种便民、利民的下村巡回办案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为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