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概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05 12:58:15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或股份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公司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出资经营者为追求有限责任,降低经营风险的结果。我国《公司法》专设一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了特别规定,包括股东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特别公示要求及其他运营规则。至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的态度并不明确。今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主要任务将是如何实施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以及如何完善这些规定,这也是本文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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