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担保公司设立
发布时间:2019-08-10 15:55:15
住房置业担保,是指依照住房置业担保试行办法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借款而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的行为。
担保公司是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专业担保,收取服务费,具有法人地位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设立担保公司应具备的下列条件:
1、 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 有自己固定的服务场所;
3、 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4、 有一定数量的周转房;
5、 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6、 有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应按规定报请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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