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样式和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30 21:26:15
股票的样式即其印刷格式及制作材料的要求。股票的内容即记载在股票上的事项。
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中,股票样式一般有专门要求,如纸面形式或簿记形式,而且凡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的股票必须是镌版印刷,以防伪造,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股票的内容则往往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能由公司董事会自行决定。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点及据以设立的法律;股票的编号;公司发行股票的总数、类别;各类别股票的面额及其数量;股票所表示的类别,面值及数量;股票持有人的名称或姓名;股票转让或生效的条件;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签字;股票的发行时间等。记名股票的背面,一般都印有一张表格,以供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字。
有关股票的样式和内容,中国《公司法》第132条规定如下:。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①公司名称;
②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③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④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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