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1-02-16 04:35:15


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

  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有较高的素质、比较大的规模、股权有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