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法律特征
发布时间:2020-07-19 00:52:15
核心内容:集团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集团公司的法律特征怎么表现的?集团公司的特征主要表现为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处于支配地位,集团公司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集团公司代表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集团公司的法律特征。
集团公司的法律特征:
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
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
2、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
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集体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
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
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
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别义务上有法律规定:
(1)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
(2)一般各自独立负债,不存在企业集团的共同债务;
在特殊情况下,母公司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了担保)。
6、会计制度:
(1)母公司必须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必须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2)合并会计报表仅是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集团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
(3)纳税和核算均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
7、管理关系:
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公司代表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它有权以集团名义行使集团所拥有的权力,但同时也承担集团所负有的义务。一般来讲,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管理机构应由集团成员自行协商依集团章程而定。集团管理机构往往与集团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合二为一的(也可以称作合暑办公)。因此,集团公司不仅要追求公司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追求和兼顾整个集团的利益,即集团成员的利益。其中,由于母子公司关系的特殊性,子公司有经营自主权,但受母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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