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 居中国家庭暴力之首 是否立法存分歧家庭暴力的

发布时间:2019-08-23 10:25:15


什么是家庭暴力?所谓的家庭冷暴力又有怎样的含义?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如何解决?对于家庭暴力赔偿相关法律有怎样的规定?

隐性暴力本质上是精神暴力隐性暴力本质上是精神暴力 广东某市妇女李某,前不久因不堪丈夫的“冷暴力”愤而跳河。生活中,有的妇女难以忍受丈夫的冷漠,“把吵一架当成了一种奢望”。 吕春娟介绍,深受“冷暴力”之苦的男女,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健康受到极大损害。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冷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暴力形式,给对方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甚至还会造成精神隐疾。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张伟也认为,“冷暴力”直接影响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成长。 “‘冷暴力’是对人精神的一种折磨和摧残,是一种精神暴力。”张伟认为,精神暴力在某种程度上比身体暴力对人的伤害更为严重。身体上的致伤、致残还有可能医治,而精神上的致伤、致残几乎是无法医治的,将使其完全成为一个废人,不仅伤害了受害者,而且伤害着亲人,甚至伤害了自己。 家庭一直被人们称为幸福的港湾。张伟认为,“冷暴力”的长期存在却使家庭成为了痛苦的源泉,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必然会受到威胁。“冷暴力”也会对家庭中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冷暴力”很容易对青少年性格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孩子不自信,自卑感强,不敢与人交流或者富有攻击性。 “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家庭隐性暴力更具隐蔽性,长期不易被人发现。”张伟认为,受害者可能会因为长期处于“冷暴力”的危害当中,精神受到更大程度的伤害,累积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就可能以极端的行为方式爆发出来,从而采取自杀、自虐、伤害他人等极端的方式。这不仅会影响家庭的稳定,进而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隐性暴力相关立法明显缺失 贾楠认为,“冷暴力”频发与我国相关立法明显缺失有关。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但其中涉及家庭暴力(jiatingbaoli)的内容仅概括地规定为:“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 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虽然首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jiatingbaoli)、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但“冷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当时尚未显现,这部法律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仅对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冷暴力’没有加以明确界定,也没有规定对‘冷暴力’的鉴别和取证,制裁‘冷暴力’更无从谈起。”贾楠认为,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司法实践的无法可依,常常使受害者在主张权利、请求保护时于法无据,更深层次的影响是导致施暴者主观上无所畏忌。 贾楠认为,。一是界定难。是否具有主观恶性、是否具有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等在判断上存在明显的主观局限性。二是受害人举证难。“冷暴力”发生在家庭特定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冷暴力”所造成的伤害更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受害人取证非常困难,因缺乏证据导致处罚亦难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追究法律责任难。法律对此根本没有规定。 “立法的缺失还导致法律救济滞后。”贾楠认为,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反家庭暴力的诉讼模式,、民事司法干预机制,司法救济职能缺失;另一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家庭暴力案件自诉制度,因家庭“冷暴力”引发的犯罪案件,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缺乏直接干预的法律职权。 是否纳入反家暴法意见不一 作为司法实务工作者,贾楠认为,面对家庭“冷暴力”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是根本途径。 “建议综合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适时制定反家庭暴力专门法。”贾楠说,在这部法律中,除对家庭暴力的一般特征予以统一规定外,还应明确规定“冷暴力”为禁止行为,并尽快制定防治家庭“冷暴力”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尤其要在实体和程序上加以明确规定,使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 张伟也认为,如果能够将“冷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依照婚姻法追究施暴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也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 对立法制止家庭“冷暴力”,也有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卓冬青就是其中之一。 卓冬青认为,“冷暴力”不宜纳入法律调整。首先,概念难以界定。“冷 ”是一个感官感受的形容词,难有统一标准。其次,消极的不作为法律难以干预。对“冷暴力”法律如何制裁?对受害人如何救济?如果法律无法干预,而家庭暴力防治范围又包括了所谓的“冷暴力”,法律就有形同虚设之嫌。第三,有可能削弱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反家庭暴力是要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其中,身体健康权、生命权是首要的。如果无限扩大家庭暴力的外延,反而会使立法最基本的目的都难以实现。可以设想,如果一方遭受身体暴力,没有心情对对方笑脸相迎和交谈,当其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有可能被对方反诉“冷暴力”。 不管对“冷暴力”立法赞成与否,这种争论本身就说明“冷暴力”已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一个个没有“冷暴力”的家庭,会真正成为每个人幸福的港湾。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近年来中国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日益增多。家庭暴力栏目详细介绍了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如家庭暴力解决和家庭暴力赔偿的问题等。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对于家庭暴力解决和家庭暴力赔偿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家庭暴力栏目介绍了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为您全面解读家庭暴力,还有对女明星遭遇家庭暴力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