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离婚案件审理存在的难点(二)

发布时间:2019-08-16 13:12:15


  离,还是不离?有效,还是无效?本文为你详尽介绍了离婚案件审理存在的难点,,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离婚案件的审理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其中包括离婚案件审理,离婚案件审理难点,离婚案件等相关信息。

  难点3:父母财产赠与性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审判实践中,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争议焦点在于一方主张自己父母赠与的财产系对其个人的赠与,父母也声称其赠与对象是自己孩子,对方却认为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系单方赠与,该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对父母赠与一方当事人十分不公平,可能会挫伤父母对子女进行赠与的积极性。

  难点4:房产分割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在于房屋的产权归属。具体有四种情形:即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在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在婚后取得;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套商品房,但是任何一方都没有足够的资金补偿对方,判决双方离婚时房屋难以实际分割。

  难点5:共同债务判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为共同生活对外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第三人知道双方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以及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目前的制度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却不利于婚姻中无辜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