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无需鉴定有利医患双方
发布时间:2019-08-02 14:44:15
民法领域又一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上周六,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教授李建伟指出,《侵权责任法》对沿袭已久的医疗事故得经过鉴定程序的做法将改变,“患方可以不要鉴定报告,只要拿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就行了。比如手术刀留在身体里,过错明显,患者可以不经鉴定直接要求医院赔偿。”(3月15日中央广播电台)
“患方可以不要鉴定报告,只要拿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就行了”,《侵权责任法》的将要实施,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可能有人担心,《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会不会让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变得恶劣?一些医务人员会不会为了自保而加大让患者做各种检查的力度,以规避责任?笔者以为,在《侵权责任法》实施的初期阶段,固然不排除有这样的情况,但长期和严格实施下去,则有可能会缓和医患矛盾,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都有好处。
原因很简单,现在出现医闹、暴力攻击医务人员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投诉成本过高或者是投诉无门。如今,投诉门槛降低了,必然会让医闹、暴力攻击医务人员的现象减少,这岂非对医务人员有利?另一方面,患者有了法律托底,那种担心被宰的“受害者”心态也会削弱,也会正确看待医生的诊疗行为,不会无端“疑神疑鬼”,这样有助于医患之间建立互信。
至于医生会不会加大检查力度,我以为,一是《侵权责任法》的实践最终会告诉医生这样做没有必要,医务人员只要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办事就是对自身最大的保护,“画蛇添足”地加大检查反而会落下过度检查的证据。二是现在医保很普遍,一些地方有单病种限价,在笔者所在医院,单价超过150元的诊疗项目先要经过医保机构驻医院的工作人员审批;换言之,医生想随意扩大检查也未必很容易。
但笔者有所担心的是,一旦《侵权责任法》实施,会不会出现法律法规“打架”的现象?在实践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会不会依然强势?对这一问题,有关方面必须提前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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