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民商法学科的两次腾飞
发布时间:2020-04-06 12:22:15
赵中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民商法专家。主编或合编《民商法理论研究》、《商法总论》等专著、教材,参与《中国民法典》起草及多项民事立法的起草与研究工作
□赵中孚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建院60周年。继北大77级校友何勤华、何山在本报连续刊载“北大77级的回忆”、“老照片的回忆”,,本报推出“口述历史”栏目,、中青年法学家、青年学者为我们献上精品文章,敬请读者关注。
1950年3月建立人民大学时,法律系本科是原来中国政法大学的三部。当时的三部,分成了三个大班,三个班后来分成六个班。第二年3月份我们开始上课,学中共党史,还有一门课就是外语俄文,苏联专家是9月份大批过来的。
9月份正式开学上课之前,系的、教研室的主任领导都逐步到位了,苏联专家也先后到任。那时候讲课怎么讲呢苏联专家讲,我们的翻译就想办法翻,翻出来之后打成油印稿给中国老师,中国老师备课后拿到课堂上讲。我们的翻译没有那么多,只有一个俄文大队,学的时间并不长,又不懂专业,所以得一边翻译一边查字典,十分辛苦。
那时候的教师从哪来呢有从华大学习积累的,还有从政府部门各个岗位调来的。当时,因中国人民大学的特殊地位,也有不少特殊的照顾,、学者、负责同志给学生们做各方面的精彩报告,几乎每周至少一次。,非常生动,有理论、有实际;来讲课的还有“中国的保尔”吴运铎,《把一切献给党》就是他的书;讲民族政策的是乌兰夫同志。这样一系列的报告非常生动,大大地武装了我们当时那一代人。
当时,我们从苏维埃民法开始讲起,后来开苏联的土地法、苏联的劳动法课,还有一门叫“民法基础和对外贸易契约法律条件”,由佟柔同志主讲。我配在关怀同志的名下,关怀讲劳动法,我做劳动法的辅导老师。1951年下半年开始讲中国的东西,开中国民法、中国土地法、中国劳动法的课。中国民法就把佟柔调来当中国民法的主讲人,我和佟柔教授就是从那个时候搭档的,一直搭档到佟柔同志故去。
民法调研室就是这样把基础打下的,大家也是经过党的领导,边教边学,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担负起来,进行了民法学的奠基。我们只是先行了一步,我们没有被困难压倒,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一个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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