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帮助困难一方吗

发布时间:2019-08-25 00:48:15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