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公司适用收购新政
发布时间:2019-08-11 17:38:15
新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A+H”公司同样适用,但相关信息披露要按照从严原则,。。
这位负责人指出,《办法》适用于投资者对在境内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不适用于收购仅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H股、N股等公司。《办法》适用于在内地和香港两地上市的“A+H”公司,不过有关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按照从严原则,;,。
该人士还表示,《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定向发行、间接收购、行政划转等多种收购方式,既可单独采用,也可组合运作。不过,在股改完成后,与国外全流通市场一样,预计收购人与公司股东通过私下协商转让不超过30%的股份,仍将是今后上市公司收购中比较常见的方式。“这是因为我国2/3以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耗时长且交易费用高,且减持过程需不断公开披露信息,对二级市场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影响较大,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而不能顺利出售。”该人士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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