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有效诉讼期只有2年
发布时间:2019-08-06 18:55:15
市民史女士称,去年5月,朋友向她借了5万元,当时说会尽快归还,还打了一张借条,写明“今借史××五万元,借款人×××”,并口头约定了利息。现在想要回借款。请问,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口头约定的利息能要回吗?
余律师提醒:若借条未注明具体还款时间,则史女士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若借条注明具体还款时间,则自约定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时效期间是两年。时效内主张权利的,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内未主张权利的,时效届满后要求还款的,。若有证据证明曾经约定过利息,则可以主张要回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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