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清理政策和小产权房清理方案将于最近出台婚前
发布时间:2019-08-18 05:33:15
[导读]
有报道称,国土部等十四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chanquan)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chanquan)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证实,,,但对方案公布时间表问题,李建勤只表示,或将会很快公布,但公布时间并未明确。
,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将在近期出台。昨日上午,,李建勤在会后接受采访时做出上述表态。但他并未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有报道称,国土部等十四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证实,,,但对方案公布时间表问题,李建勤只表示,或将会很快公布,但公布时间并未明确。
记者了解到,就在两周前,相关部门也已经结束了全国多地小产权房调研活动,这其中包括山东、郑州等省市小产权房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李建勤也说,这次点上的调研,而调研部门也已形成调研结果,将为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借鉴。
“一刀切可能性不大”
小产权房是拆是留,在学界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昨日,有参与小产权房课题研究的国土部人士预计,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采劝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李建勤曾在今年5月国土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劝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昨天,,对于由来已久的小产权房清理问题已经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上,,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领导小组正在组织调研,研究提出清理工作方案。前不久,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对济南、郑州以及南京等小产权房违法现象严重的城市进行了调研,并了解情况,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作用。
另一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小组成员一直进行着调查和研究,并在各地进行了实地探访。
此前,李建勤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劝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他当时表示,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
昨天下午,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
一、小产权房的发展现状
小产权房在各地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存在已久,发展到今天已呈难以遏制之势。、、12月先后发布购买小产权房“风险提示”和严禁违规开发小产权房、劝禁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通知”之后,,在集体土地上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据中国新闻网载文介绍,目前中国60%以上的房屋资源还没有实现商品化运转。通过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涉及城市居民和公司拥有的小产权房已达到现存全国村镇房屋建筑面积330亿平方米的20%以上,其中涉及村镇住宅的大约50多亿平方米,涉及村镇生产性建筑的规模也很大,它甚至已经成为许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的主要的生产场所[1]。由于在建、已建小产权房分散而“隐秘”,其数量很难统计,还由于没有完善的销售手续,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占住房总量的比例也很难统计。
二、小产权房的成因分析
《中国经济周刊》时评认为,小产权房的出现背景,其实与近一段时间涌动的“单位集资建房”、“个人合作建房”等一样,是高房价下越来越多的市民买不起房而出现的必然结果[15]。中南民族大学有学者认为,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土地被人为分割成了二个体系的不合理制度,只要城乡土地市场未实现一体化,小产权房就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城市房价的飙升只会愈演愈烈,将低收入群体也逼进购买小产权房的大军之中。即使国家重典高压也很可能只是把小产权房逼进黑市交易,但不可能杜绝其存在[3]。
三、小产权房的突出问题
自2006年9月北京宋庄画家村多起农民房诉讼以来,小产权房合法性问题引发激烈讨论,全国各级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一些法律专家也表示,小产权房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就算可以转让,实际上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由于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一旦遇上国家征地拆迁,购房者将得不到任何补偿[18]。不过,中央党校有学者则认为,按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是合法的,而拆迁小产权房则是违法的[19]。
小产权房在交付使用或入住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由于多数小产权房是毫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在短时间内“量贩式”盖起,无规划、无勘测、无验收,加上一些小产权房肆意加盖、无约束地装修,房屋质量明显缺乏保障,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小产权房一般地处远离城市的城郊或农村,公共设施落后,交通成本畸高(无公共交通,打的不便,一般要自驾车),还潜藏着公共安全等诸多风险;购房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产权有不确定性,只可以使用,但不方便买卖或转让;由于难以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本身缺乏明晰的产权,购房者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困难。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有报道称,国土部等十四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chanquan)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chanquan)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证实,,,但对方案公布时间表问题,李建勤只表示,或将会很快公布,但公布时间并未明确。
,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将在近期出台。昨日上午,,李建勤在会后接受采访时做出上述表态。但他并未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有报道称,国土部等十四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证实,,,但对方案公布时间表问题,李建勤只表示,或将会很快公布,但公布时间并未明确。
记者了解到,就在两周前,相关部门也已经结束了全国多地小产权房调研活动,这其中包括山东、郑州等省市小产权房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李建勤也说,这次点上的调研,而调研部门也已形成调研结果,将为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借鉴。
“一刀切可能性不大”
小产权房是拆是留,在学界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昨日,有参与小产权房课题研究的国土部人士预计,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采劝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李建勤曾在今年5月国土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劝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昨天,,对于由来已久的小产权房清理问题已经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上,,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领导小组正在组织调研,研究提出清理工作方案。前不久,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对济南、郑州以及南京等小产权房违法现象严重的城市进行了调研,并了解情况,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作用。
另一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小组成员一直进行着调查和研究,并在各地进行了实地探访。
此前,李建勤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劝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他当时表示,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
昨天下午,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
一、小产权房的发展现状
小产权房在各地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存在已久,发展到今天已呈难以遏制之势。、、12月先后发布购买小产权房“风险提示”和严禁违规开发小产权房、劝禁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通知”之后,,在集体土地上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据中国新闻网载文介绍,目前中国60%以上的房屋资源还没有实现商品化运转。通过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涉及城市居民和公司拥有的小产权房已达到现存全国村镇房屋建筑面积330亿平方米的20%以上,其中涉及村镇住宅的大约50多亿平方米,涉及村镇生产性建筑的规模也很大,它甚至已经成为许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的主要的生产场所[1]。由于在建、已建小产权房分散而“隐秘”,其数量很难统计,还由于没有完善的销售手续,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占住房总量的比例也很难统计。
二、小产权房的成因分析
《中国经济周刊》时评认为,小产权房的出现背景,其实与近一段时间涌动的“单位集资建房”、“个人合作建房”等一样,是高房价下越来越多的市民买不起房而出现的必然结果[15]。中南民族大学有学者认为,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土地被人为分割成了二个体系的不合理制度,只要城乡土地市场未实现一体化,小产权房就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城市房价的飙升只会愈演愈烈,将低收入群体也逼进购买小产权房的大军之中。即使国家重典高压也很可能只是把小产权房逼进黑市交易,但不可能杜绝其存在[3]。
三、小产权房的突出问题
自2006年9月北京宋庄画家村多起农民房诉讼以来,小产权房合法性问题引发激烈讨论,全国各级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一些法律专家也表示,小产权房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就算可以转让,实际上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由于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一旦遇上国家征地拆迁,购房者将得不到任何补偿[18]。不过,中央党校有学者则认为,按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是合法的,而拆迁小产权房则是违法的[19]。
小产权房在交付使用或入住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由于多数小产权房是毫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在短时间内“量贩式”盖起,无规划、无勘测、无验收,加上一些小产权房肆意加盖、无约束地装修,房屋质量明显缺乏保障,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小产权房一般地处远离城市的城郊或农村,公共设施落后,交通成本畸高(无公共交通,打的不便,一般要自驾车),还潜藏着公共安全等诸多风险;购房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产权有不确定性,只可以使用,但不方便买卖或转让;由于难以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本身缺乏明晰的产权,购房者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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