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奥运冠军马林离婚案特殊性婚前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19-08-14 08:14:15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主持人:凯瑟琳泽塔琼斯和这个(zhege)道德拉丝,他们在结婚之前呢,就签了一个关于婚外情的一个协议,如果道德拉丝在婚姻期间,如果有婚外情的话,他必须要赔付给凯瑟琳泽塔琼斯340万英镑的这笔费用,那其实我们中国人这个(zhege)虽然有这个把丑话说在前面的这种习惯。
王芳:对。
主持人:但是当两个人那么幸福的走进婚姻的殿堂的时候,单单要就这个婚外情,咱俩先讨论讨论,先把这事先聊清楚,是不是。
王芳:咱们开不了口吧,中国人开不了口。
主持人:是吧,恐怕一般的中国人不会这么做。
王芳:它美国是一个非常尊重契约自由的这么一个国家,就是只要你们俩是意思致字,我们都支持你,我们曾经还见过美国人怎么签呢,如果你有一次出轨,你赔我50万。如果你有第二次出轨,你赔我100万。
主持人:2次,然后追加的。
王芳:如果你有第三次,你再追加,他也可以签这样的协议,但是中国我觉得无论从文化,从传统的这个价值观,难以接受这个观点,那可能你真的要提出签这个协议,说拜拜吧,分手吧。对吧。
主持人:咱别去结这个婚了,会不会又提出一个相对的悖论,就是说那一个人真的很有钱,比如说像老虎伍兹这样10亿美元,是吧,可以啊,我们签啊,没关系,到时候我付钱给你不就完了吗,这样会不会造成对道德约束的一个沦丧呢?大伟教授。
王大伟:比如说我只要有钱,或者说我出轨可以用一次,比如说5万美金来买的话,那么,那他的约束力就会非常非常低。
主持人:对啊。
王大伟:是吧,那么比如说最近咱们也联想到,最近好像也有一些个杀人的案件,那么也是这么说,说只要我给对方补偿了,那么就可以在定罪量刑的时候给我一定考虑,而且甚至现在法律界也有这方面的呼声,有这方面的声音,可是这方面他没有想到后边的那个后果是什么呢,那就是大家都是高压内了,我把你打死就打死了,我只要我爸爸有钱,我就可以给你摆平这个事情,这个显然不是我们东方的道德标准,是吧,也就是说在 古代人讲到夫妻的,叫什么夫妻本是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并蒂莲,它是一种美好的,它决不是说我跟你算,那要在过去农村可能就是我出一次轨,给你2(垛)红高粱,是吧,那绝对不会是这样的。
主持人:就是他们家有一个农场,随便出轨。
王大伟:那么这个道德,这种道德的标准,一定和我们东方的文化是格格不入的,我倒宁愿去喜欢那种我们的传统文化。
主持人:最近这个名人离婚的事件,大家比较关注,在我们国内其实有体育界的名人,奥运冠军马琳,,下面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
奥运冠军马林离婚案的特殊性
奥运会乒乓球冠军马琳认为他与妻子的感情已经破裂,由于妻子张宁益不愿协议离婚,。在面对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的问题上,张宁益要求对马琳的房产、代言广告收入以及各种体育比赛的奖金分割一半给自己,业内人士分析马琳的身家超过两千万,女方据此认为自己应有权分得1000万。但马琳代理人说明马琳的广告是和队友一同参与的,所有收益属于国家队与马琳无关,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位于大兴区一栋市值一百万的房产,换句话说马琳只能给张宁益处半栋市值50万的房产。但张宁益控诉马琳通过变卖房产的方式转移财产,其中包括电脑、音响和张宁益用过的两根皮带,。
主持人:您看这个奥运冠军打球很轻松,夹着这个移动电话都可以打乒乓球,乒乓球真的是很棒的,但是好像他现在轻松不起来了,在您看来这起涉及奥运冠军的这个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特殊性。
王芳:显然他相比起我们一般的婚姻这个纠纷来讲,它有它特殊之处。第一个特殊之处我注意到可能涉及到很多奖杯、奖牌,奖金的问题,我不知道您二位怎么认识,这奖杯、奖牌能分吗,你们觉得,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吗。
主持人:很难,很难界定。
王大伟:对,很难。
王芳:对,就这一块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因为目前这一块很有争议,一派意见认为,这个人家作为运动员,奥运冠军付出多少艰辛努力,而且一个奖杯奖牌,是对于人的终身的荣誉心的一种称谓,是很具有人身性质的一个财产,所以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另外一派意见说的也有道理,说这个冠军的背后有妻子多少默默的付出,对不对,也是夫妻共同的所得,所以也应该来分,我想这是它的一个特殊之处。
主持人:但是如果说到这个妻子,冠军背后的妻子付出了,那他那么多的赔练,队友,包括教练,包括所有人对他的关心,难道不应该分得一块吗。
王芳:所以啊。
主持人:所以很难啊,很难讲。
王芳:所以我就觉得这个里面争议就很大,对吧,你看他刚才咬的那个奥运金牌,那得值多少价值啊,是不是。
主持人:应该是无价之宝。
王芳:对啊,比如说这个我们把这个奖牌判给马琳本人了,那它相对应的资金价值得折价一半给妻子啊,那这金额是很高的,我们拿到拍卖会上去拍卖,伦敦拍卖会那也得拍不少钱,第二个就是它刚才说的广告收入问题,这个广告收入我个人觉得,这个马琳参加的这些广告代言,多半是应该他以个人的身份参与的代言,如果是以国家队的整个参与的广告代言,那么相应签定合同的主体资格应该是人家的国家队,对吧,但是但凡以他个人名义签订的,在上完个人所得税之后,这个收入其实转化成了夫妻共同存款,所以我觉得这个应该是分割的,只不过有个举证的问题。
最新资讯
-
10-05 0
-
05-12 1
-
05-02 2
-
08-28 0
-
05-08 0
-
08-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