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离婚案件思考
发布时间:2019-08-19 12:37:15
四、 思考及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加强农村的教育投入,使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有一个普遍的提高,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姻观,养成良好的婚姻习惯,从根本上杜绝买卖婚姻、包办婚姻、草率结婚等现象的发生。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家庭责任感、提升农村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减少离婚案件发生的隐患。
2、发挥审判职能,在审理中正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涉农婚姻案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应以事实为依据。在审判实践中,即要看婚姻基础,又要看婚后感情,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综合认定,加大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3、在审理中,法官要端正思想认识,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区分不同情况正确处理。法律是刚性的,道德是柔性的,,做到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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