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9-23 15:26:15


网律师您好,我想起诉离婚,问一下那些情形可以起诉离婚,离婚案件的情形都有哪些?希望的专业离婚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网律师解答::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4)下列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⑴、;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如果双方都是军人,。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对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形的法律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