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外国文学里的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意识
发布时间:2019-08-17 09:19:15
早在人类还十分敬畏神氏的原始时代,人的尊严就成为文学作品热情赞美的对象。西方文学最古老的史诗《伊利昂记》里的大英雄阿基琉斯,就是把人格尊严看得高于一切。当他的上级即希腊联军的主帅阿伽门农蛮横无理地夺走了他的女俘,阿基琉斯感到非常的愤怒,觉得自己的荣誉受到了极大伤害。在当时,个人荣誉不只是物质上的形式,女俘还相当于英雄的“锦标”论功行赏的军功彰,夺走他的“锦标”意味着侵犯他的尊严。这就是说没人包括最高主帅也不能把权利借为私用,打着希腊民族的利益把她拿走。因为这样无疑助长了少数掌权者的黑暗腐败,变成了个人利益。在希腊人眼中,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因为无条件的,绝对的集体主义本位精神本身就是利用了人类基本的道德观念,具有很强的蒙蔽性与欺骗性,极容易滋生导致掌权者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和权欲从而打着以民族利益为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被屈辱着承担罪责。同理,英雄阿基琉斯从此拒绝出战,,其本意是抗拒主帅的人格侮辱,并为直接伤害到集体利益。倘若追究责任,真正的罪人不是英雄,而是欺负英雄削弱英雄战斗力的主帅。阿基琉斯的拒战,恰恰是为了整个民族,每个人的人格尊严而抗争,是为了集体和民族的长远利益饿而抗争。试想,假如连武艺最高强的大将都屈服于权势的淫威,整个希腊联军还有谁还不感服服帖贴地忍辱负重?英雄认为,确保每一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的合法性。在阿基琉斯身上,体现了一个社会的肯定性价值的矛盾内涵;在他身上,体现了捍卫个人尊严和荣誉的敏感意识。他启示着我们,要通过表象深入思考-------集体的,民众的旗号是否被用做幌子,是否真正代表他们长远的,根本的利益,要意识到一个人人格尊严的捍卫与全民族的前途息息相关。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却不应当玷污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否则,他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黑格尔说的好:“关于阿基琉斯,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人!高贵的人格的多方面性在这个人身上显出了它的全部丰富性。”(1)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说:“欧洲文化……最珍贵的是对个人的尊重,对个人的特殊思想的尊重,对个人享有的私生活不被侵犯的权利的尊重。”(2)牛津大学的著名学者不洛克认为:。”(3)著名的印度人道主义塔芤德也持相同的看法,他指出:“人文主义最基本的内涵就是将作为个人的男人和女人放在首位,承认他们自由和有尊严得存在的权利。”(4) 是的,对个人本体生命自由地尊重也是我认为在外国文学里最值得浓妆重彩的一笔,值得我国现今社会对此反思。斯丹达尔著作《红与黑》中主人公于连有着高度的自尊心,高度的人格独立意识。他说,“我出身低贱,但决不卑贱”,“我有的是内心的高贵”,“我的名誉便是我的财产,我仅仅为了它而存在”。他有着明确的自我意识,平等观念,是对人格的高度尊重。就连于连他老爸也敢在德瑞那市长面前讨价还价,不卑不亢。这其实都体现了西方文学中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意识。在外国文学的天地里,往往可以领略到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人格尊严意识,作家们通常自觉不自觉地主张以文学和人文科学去唤醒和增强人的尊严,因为往往文学可以使人得到人格尊严意识,使得自我在文学的天地里成为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主人。
人文主义基本含义是将生命本体的欢乐从一切的束缚中表现出来,就诚如福斯塔夫一样,“愿得醉者疯骑士,不羡他人万户侯”——生命特放松,生命快乐得张扬,体现出生命没有任何负担的本体的快乐。而人文主义传统最重要和始终不变的特点之一就是人的尊重。这,也就是外国文学里很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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