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蔽与记忆》作者被告侵犯人格权

发布时间:2020-09-20 22:21:15


昨天上午,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遮蔽与记忆》作者被告侵犯人格权一案”。

  递状起诉的是来自四川成都的陈红女士,她年过半百,,。四川省有关单位出具了证明,结婚,后生子陈掖贤,已去世的陈掖贤是陈红的生父。陈红女士状告对象涉及1人和4家单位。

  起诉书中称,2009年7月上海一家出版公司出版、发行了《遮蔽与记忆》一书,该书作者为石耿立,书中包含《遮蔽与记忆:,该文为历史散文,、遭受刑讯直至牺牲的过程。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引用了3份历史档案,,,。,,身体各器官,尤其是性部位等处的生理反应,其记述之细和详尽,犹如生理解剖和医学实验报告,其情其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2009年8月,新浪网转载了标题为《尘封档案:。。。

  在得知上述情况后,陈红就《遮蔽与记忆:,,结论均为:至今尚未发现上述3份历史档案的存在。陈红认为,《遮蔽与记忆:。她还认为,,也应该享有人格尊严

  陈红要求,作者石耿立和上海一家出版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指定报刊的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她还要求新浪网、网易网、中华网的经营者,即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公司、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网站上的侵权文章,并在网站首页连续刊登致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