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驾五年后复得驾照,喝酒庆祝又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9-08-09 02:40:15


  有那么多醉驾被罚的事例在先,但是却又很多人屡犯不误。不用说看别人,即使是自己得到过教训,却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有一车主就因为曾被吊销驾照被禁驾5年,后复得驾照太开心与朋友喝酒庆祝,后回家路上因醉驾而被刑拘。

  一、案例

  曹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5年后复得驾照,内心很兴奋的他和朋友们饮酒庆祝。深夜散场,曹某明知自己喝了酒,却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幸的是,在路上被执行交警例行拦下检查。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测知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后经抽血检查,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02。9毫克/100毫升。最后,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二、什么情况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除了醉酒驾驶机动车,以下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1)驾车在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成员或严重超速的;

  (3)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载成员或严重超速的;

  (4)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饮酒没醉驾车怎么处罚?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醉驾标准为80毫克/100毫升。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处罚;大于等于20mg/100ml(相当于1杯啤酒)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只算饮酒驾驶,这种情况将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到2000元,并扣12分。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车主们,请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规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杨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