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09 02:08:15
核心内容:宣告失踪的条件主要有三个,它们分别是有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1.有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
如果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
所谓的利害关系人,执行,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3.。
,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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