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离婚后要不要被合法赡养?子女变更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9-08-29 21:07:15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大多在1960 年代和1970 年代期间通过,受益方基本是那些离婚(lihun)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但是,在如今越来越多的妇女都有工作的现状下,前夫的长年赡养是否合理就值得商榷了。目前美国多个州正在着手将离婚(lihun)赡养法律增加限制乃至重写,其核心在于把离婚赡养从一种永久权利变成过渡权利。
保罗·泰勒和特里萨·泰勒的婚姻维持了17 年。泰勒先生是波士顿公共建设工程部的一名工程师,泰勒女士是一家出版社的会计。 他们有三个孩子,在海边有一所周末度假屋,郊区有一套房子。1982 年,他们友好离婚。泰勒女士拿了一套房子,泰勒先生拿了另一套。两人都同意“放弃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任何赡养权利”。
但是最近,在两人离婚20 多年之后,64 岁的泰勒女士告诉马萨诸塞州的法官,她没有工作、退休金和健康保险。今年初,法官勒令68 岁、已经再婚的泰勒先生每周向前妻支付400 美元的生活费。因为工作前景渺茫、积蓄不断减少,这对曾经的夫妻开始重新考虑赡养协议问题,这期间正值美国某些州加紧修订离婚赡养法案。
几十年来,婚姻的性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女性劳动力已经占据全美劳动力数量的一半,但是离婚赡养法律却从未有过改变。丈夫必须永久资助妻子、甚至是离婚后也必须如此的观念曾经是那么深入人心,但如今正在接受严厉的拷问。曾经作为离婚法律基石的赡养制度,已经过时、不公,且必须变革了。
终身赡养不合时宜
美国很多个州正在进行为离婚赡养法律增加限制乃至重写旧法律的战斗中。在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和俄克拉荷马州,法律制定者们正在采取行动,给离婚赡养制度加上期限;在夫妻双方经济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可免除一方的赡养费;如果接受赡养的一方犯罪,或者有了不错的再婚生活,赡养费可减少或免除。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州、亚利桑那州、佐治亚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游说者和活动家也在为此而努力。
马萨诸塞州一个拥有72名支持者的“马萨诸塞离婚赡养法律急需变革!”组织,是现有离婚赡养法律的顽强反对者。他们的建议是,配偶一方在接受一段时间的数量合理的赡养费后,必须自给自足。这项建议的关键之处在于把离婚赡养从一种永久权利变成过渡权利。在马萨诸塞州参议院的一份提案中,对离婚赡养法律的修改相对温和一些,只是要求法官在判决赡养金额的时候应当考虑某些“时限”。
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大多在1960年代和1970 年代期间通过,目的是帮助那些离婚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很多州允许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可终身享有该权利。支持者认为,这些钱是用以补偿为家庭而牺牲了事业的一方,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女性。反对者则一直呼吁,这样的制度并不符合当前的实情:大多数妇女都有工作,前夫的长年赡养其实并不必需。
离婚赡养法律的争论核心是,赡养费是否应该是过渡性质的——直到依赖的一方能够自食其力——还是对于做出牺牲的一方的永久补偿。
如今这场争论已经到了爆发之时。离婚的婴儿潮一代陆续达到退休年龄,经济萧条又剥夺了他们很多的工作机会和养老金。美国婚姻法律师学院发布报告说,今年要求更改赡养协议的客户数量直线上升。在3 月份的一份调查中,42% 的律师反映类似案件数量增加,仅有6% 的律师反映数量减少。
洛杉矶的家庭案件法官马乔里·斯坦伯格也表示,要求更改赡养协议的案例显著增长。她说,这些人中包括曾经是高收入者的无业人群,这在以前从没有发生过。
反对离婚赡养制度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州开始实施离婚赡养法律之际,正是美国离婚率高涨、女性收入远远不如男性的时候。因此,加利福尼亚和马萨诸塞这些州,都规定赡养费应该终身支付。
很多离婚协议中都写到了要付赡养费,这笔费用和子女抚养费分开。2007年,美国人一共向前配偶支付了94 亿美元,10 年前这个数字还是56 亿美元。尽管女性赡养前夫的例子也有所增加,但总的来说男性占支付赡养费的绝大部分,去年为97%。
反对者争论说,离婚赡养法律实施几十年来,美国国情业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数据,女性占全国劳动人口的比例为46.7%,1978 年时只占41.2%。其他人批评美国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年龄在45 岁至54 岁之间的女性,收入是同龄男性的75%。
相比之下,更多原因在于支付赡养费一方的收入萎缩。俄克拉马州处理离婚事务的法官罗伯特·弗兰克说,修改法律的部分中坚力量正是离了婚的立法者或有影响力的市民。对他们来说,曾经的离婚赡养法律当然不合理。
举个例子,今年4 月, 年赡养费之后,法律解除了扣在他身上的枷锁。,他无需再向前妻支付每月3400 美元的赡养费,他的前妻已经再婚近20 年。法官还判处前妻退还弗兰切先生从上诉之日起支付给她的15.1 万美元。
上个月,马萨诸塞州的代表们听取了70 岁的退休教师布兰达·卡加诺的陈述。2003 年离婚以后,她一直要向担任注册公共事务会计师的前夫支付赡养费。他还拿走了他们在科德角的一套房子,她拿了他们在波士顿郊区的一套房子,且必须要向前夫支付两套房子之间的差价5.7 万美元。
卡加诺女士当时确实挣钱比她前夫多, 美元,直到她去世或前夫再婚。因为马萨诸塞州是一个离婚“无过失”州,因此即使双方都知道,是卡加诺先生先背叛了家庭,但赡养责任却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承担。卡加诺女士说,她现在靠养老金过活,有一次差点为了修屋顶而信用破产。“这个男人明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可居然还要跟我要钱,真是太丢人了。”
68 岁的卡加诺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和女友住在现在的房子里。最近,两人一起去意大利旅游了一趟,他还花了6 万美元给房子装了硬木地板、花岗岩台面和大窗户,“这样就能看到美丽的水面”。他还继续给少量的客户做会计工作:“我不打算再拓展新的事业。”至于他为什么接受赡养费,卡加诺先生说,他将这些费用视为他在婚姻早期为家庭做出的不菲贡献,包括为两套房产预付的定金。卡加诺女士说,她希望法庭能减少赡养费,可她根本请不起律师。
泰勒先生的遭遇
另一对马萨诸塞州夫妇鲁道夫和卡尼斯·皮尔斯,。,这一判决可能对婴儿潮退休人群产生广泛影响。
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大多在1960 年代和1970 年代期间通过,受益方基本是那些离婚(lihun)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但是,在如今越来越多的妇女都有工作的现状下,前夫的长年赡养是否合理就值得商榷了。目前美国多个州正在着手将离婚(lihun)赡养法律增加限制乃至重写,其核心在于把离婚赡养从一种永久权利变成过渡权利。
保罗·泰勒和特里萨·泰勒的婚姻维持了17 年。泰勒先生是波士顿公共建设工程部的一名工程师,泰勒女士是一家出版社的会计。 他们有三个孩子,在海边有一所周末度假屋,郊区有一套房子。1982 年,他们友好离婚。泰勒女士拿了一套房子,泰勒先生拿了另一套。两人都同意“放弃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任何赡养权利”。
但是最近,在两人离婚20 多年之后,64 岁的泰勒女士告诉马萨诸塞州的法官,她没有工作、退休金和健康保险。今年初,法官勒令68 岁、已经再婚的泰勒先生每周向前妻支付400 美元的生活费。因为工作前景渺茫、积蓄不断减少,这对曾经的夫妻开始重新考虑赡养协议问题,这期间正值美国某些州加紧修订离婚赡养法案。
几十年来,婚姻的性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女性劳动力已经占据全美劳动力数量的一半,但是离婚赡养法律却从未有过改变。丈夫必须永久资助妻子、甚至是离婚后也必须如此的观念曾经是那么深入人心,但如今正在接受严厉的拷问。曾经作为离婚法律基石的赡养制度,已经过时、不公,且必须变革了。
终身赡养不合时宜
美国很多个州正在进行为离婚赡养法律增加限制乃至重写旧法律的战斗中。在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和俄克拉荷马州,法律制定者们正在采取行动,给离婚赡养制度加上期限;在夫妻双方经济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可免除一方的赡养费;如果接受赡养的一方犯罪,或者有了不错的再婚生活,赡养费可减少或免除。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州、亚利桑那州、佐治亚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游说者和活动家也在为此而努力。
马萨诸塞州一个拥有72名支持者的“马萨诸塞离婚赡养法律急需变革!”组织,是现有离婚赡养法律的顽强反对者。他们的建议是,配偶一方在接受一段时间的数量合理的赡养费后,必须自给自足。这项建议的关键之处在于把离婚赡养从一种永久权利变成过渡权利。在马萨诸塞州参议院的一份提案中,对离婚赡养法律的修改相对温和一些,只是要求法官在判决赡养金额的时候应当考虑某些“时限”。
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大多在1960年代和1970 年代期间通过,目的是帮助那些离婚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很多州允许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可终身享有该权利。支持者认为,这些钱是用以补偿为家庭而牺牲了事业的一方,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女性。反对者则一直呼吁,这样的制度并不符合当前的实情:大多数妇女都有工作,前夫的长年赡养其实并不必需。
离婚赡养法律的争论核心是,赡养费是否应该是过渡性质的——直到依赖的一方能够自食其力——还是对于做出牺牲的一方的永久补偿。
如今这场争论已经到了爆发之时。离婚的婴儿潮一代陆续达到退休年龄,经济萧条又剥夺了他们很多的工作机会和养老金。美国婚姻法律师学院发布报告说,今年要求更改赡养协议的客户数量直线上升。在3 月份的一份调查中,42% 的律师反映类似案件数量增加,仅有6% 的律师反映数量减少。
洛杉矶的家庭案件法官马乔里·斯坦伯格也表示,要求更改赡养协议的案例显著增长。她说,这些人中包括曾经是高收入者的无业人群,这在以前从没有发生过。
反对离婚赡养制度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州开始实施离婚赡养法律之际,正是美国离婚率高涨、女性收入远远不如男性的时候。因此,加利福尼亚和马萨诸塞这些州,都规定赡养费应该终身支付。
很多离婚协议中都写到了要付赡养费,这笔费用和子女抚养费分开。2007年,美国人一共向前配偶支付了94 亿美元,10 年前这个数字还是56 亿美元。尽管女性赡养前夫的例子也有所增加,但总的来说男性占支付赡养费的绝大部分,去年为97%。
反对者争论说,离婚赡养法律实施几十年来,美国国情业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数据,女性占全国劳动人口的比例为46.7%,1978 年时只占41.2%。其他人批评美国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年龄在45 岁至54 岁之间的女性,收入是同龄男性的75%。
相比之下,更多原因在于支付赡养费一方的收入萎缩。俄克拉马州处理离婚事务的法官罗伯特·弗兰克说,修改法律的部分中坚力量正是离了婚的立法者或有影响力的市民。对他们来说,曾经的离婚赡养法律当然不合理。
举个例子,今年4 月, 年赡养费之后,法律解除了扣在他身上的枷锁。,他无需再向前妻支付每月3400 美元的赡养费,他的前妻已经再婚近20 年。法官还判处前妻退还弗兰切先生从上诉之日起支付给她的15.1 万美元。
上个月,马萨诸塞州的代表们听取了70 岁的退休教师布兰达·卡加诺的陈述。2003 年离婚以后,她一直要向担任注册公共事务会计师的前夫支付赡养费。他还拿走了他们在科德角的一套房子,她拿了他们在波士顿郊区的一套房子,且必须要向前夫支付两套房子之间的差价5.7 万美元。
卡加诺女士当时确实挣钱比她前夫多, 美元,直到她去世或前夫再婚。因为马萨诸塞州是一个离婚“无过失”州,因此即使双方都知道,是卡加诺先生先背叛了家庭,但赡养责任却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承担。卡加诺女士说,她现在靠养老金过活,有一次差点为了修屋顶而信用破产。“这个男人明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可居然还要跟我要钱,真是太丢人了。”
68 岁的卡加诺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和女友住在现在的房子里。最近,两人一起去意大利旅游了一趟,他还花了6 万美元给房子装了硬木地板、花岗岩台面和大窗户,“这样就能看到美丽的水面”。他还继续给少量的客户做会计工作:“我不打算再拓展新的事业。”至于他为什么接受赡养费,卡加诺先生说,他将这些费用视为他在婚姻早期为家庭做出的不菲贡献,包括为两套房产预付的定金。卡加诺女士说,她希望法庭能减少赡养费,可她根本请不起律师。
泰勒先生的遭遇
另一对马萨诸塞州夫妇鲁道夫和卡尼斯·皮尔斯,。,这一判决可能对婴儿潮退休人群产生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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