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致死

发布时间:2021-05-25 14:55:15


[案情]

此案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为死者家属。患者鄂××因患细菌性痢疾住×市×医院内科传染病治疗,入院后经口服磺胺脐\鲁米那痢特灵等药物治疗,服药后当天即出现全身皮诊,即停药。主管医生陈××,住院医师张××均认为系药过敏性皮炎。但未在病历上作记录,未注明是何种药医过敏,改用其它药物治疗,五天后病性好转,过敏性皮疹消失。后因患者睡眠不好,夜班值班大夫给患者服且鲁米那0.06g,当日再度发生全身性皮疹,渗出严重,患者烦燥不安。次日上午主管医师上班后,听取了夜班医师的汇报,又指示护士给患者肌肉注身鲁米那0.1g,以后病人皮疹加剧,全身红肿,大量炎性渗出物,体温39℃,病情危重,主管医师陈××和住院医师张××均未引起重视,也未追溯患者过敏根源。直到家属控视时看到病人不好,急找陈、张大夫诊视,虽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但为时已晚,终因药物过敏性休克,药物过敏性皮疹严重而死亡。

,查明:被告人陈××身为主管医师,在患者入院治疗后发生第一次全身性皮疹后,即已肯定为药物性过敏皮疹,但不在病历上作出记录和过敏药物的标记,以致造成夜班值班医师从病历上无据可考,再次使用鲁米那0.06g,发生更严重的全身性上疹,当第二天上午交接班进,夜班值班医师详细汇病人的病情后,陈××又指使护士肌肉注射鲁米那0.1g,造成患者药物性过敏性休克,全身红肿,严重渗出,生命垂危而又未能引起重视,待家属探视时发现患者垂危,经叫医生才来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这种对工作严重不负责和对病人生死漠不关心的行为到为不能容忍的程度,被告人陈××对鄂××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已构成犯罪,应予惩处。住院大夫张××每日巡视病房,同样亦未注意患者病性的恶化及应该注意的事项,病历书写不完整。造成夜班值班大夫再度使用鲁米那,对后果应负有一定责任。

[处理结果]

本案在审理之前。经×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鉴定,鉴定结论为:医疗责任事故。

被告陈××犯有罪,处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张××因医疗过失,判处训戒。

非法行医构成犯罪

[案情]

被告人张××,农民成份,文盲,由某地农村流窜至×市无照行医,并收待业人员黄××为徒,专以“正骨”为业,吹嘘其有“神丹”“妙药”,专治大医院治不好的病,“医院治坏了七百多人,而经我们治疗的无一不好”。

经人介绍,患者王××请被告人张××、黄××为其治疗双下肢各关节和脊柱强直性类风湿性类节炎病。被告人经过“检查”满口答应说:“一定为青年患者解痛苦”,于是开始给患者王×进行手术。术前曾有人劝阻,“强行弯曲关节分发生血管和神经的断裂,有大出血的危险!”被告人和其徒弟黄××拒绝劝告,再吹嘘有把握,并立字据为凭。患者见其如此“坚决”,想必有高超医术。

手术开始,为患者正骨左腿膝关节,髂并节,被告张××认为徒弟黄××劲大,指挥黄××直接参与手术,认为这样可以让徒北从实践中学点儿真本事,该张××指令黄××采取极其野蛮的暴力方法,将患者膝、髋两关节生硬搬折,还说什么“如果搬、折、拽不能使关节活开的话,在必地的情况下还可以用斧子砸”。被告人张××、黄××仍不住手,被告黄××还用自己的肩膀扛着患者的左下肢用力向上抬,目的是将患者的髋关节也“活开”,又听到多次“嗄吱”、“嗄叭”的响声。此时患者只有微弱的声音在呻吟,被告张××还用毛巾堵信患者的口,示意不要泄了“元气”,患者的姐姐给予拒绝,坚决表示就此为止,不要再动第二条腿了。被告张××非常不满,但又转而改口,说什么“决不能让患者再受二茬罪”。“术后患者面色苍白、呼吸困难,经请西医大夫抢救亦未能秦效,2小时后患者呼吸、心跳停止。

[处理结果]

患者不幸死亡,,。

无执照庸医受到法律追究,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