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治死两岁女童禹州卫生局被判违法发证

发布时间:2019-08-30 00:26:15


  一个常见的咽喉发炎,在所谓“医技精湛”的个体医生的诊治下,不但没有被治愈,反而导致两岁女童赵靖伊娃送了命。3个多月来,,一纸诉状将市卫生局和诊所推上被告席。

  2006年8月9日,这场在当地引起关注的行政官司一审判决有了结果:禹州市卫生局为肇事诊所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明显且重大违法行为,判决此证无效。目前,此案已引起国家卫生部和河南省卫生厅的高度关注。

  卫生局被判违法发证

  8月28日,一场大雨淋湿了禹州。

  28岁的赵旭辉站在窗前,呆呆地望着阴霾密布的天空。许久,满脸疲惫的他叹了长长一口气:“伊娃啊,爸爸想你啊。”

  伊娃是赵旭辉的宝贝女儿。3个月前,才两岁零4个月的伊娃在家门口的一个小诊所里看病时身亡,从此将无尽的悲伤和泪水留给了疼爱她的亲人们。

  女儿死后,赵旭辉和小他两岁的妻子常艳艳首先想到,要用法律手段为孩子的死讨个说法。

  2006年6月30日,女儿去世一个月零5天后,赵旭辉和常艳艳以“不服禹州市卫生局为王晓磊诊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由,将禹州市卫生局和作为第三人的个体诊所负责人王晓磊告上了法庭。

  “孩子的死与卫生局认定诊所具备医疗资格有直接关系。”对孩子的不幸,赵旭辉认为,卫生部门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6年7月13日,、王晓磊的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6项应诉材料,以证明该局“为王晓磊发证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2006年8月9日,该院作出(2006)禹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书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和职权依据,认定被告无法律依据。同时,根据个体医生王晓磊的申请,禹州市卫生局为其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了法定审批期限,王晓磊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中存在批准文号和发证日期空白、登记号有涂改、没有局长签字等问题。因而认定禹州市卫生局为王晓磊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程序和实体上存在明显且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判决禹州市卫生局为第三人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诉讼费400元由被告承担。

  官司一审胜了,但沉浸在丧女悲痛中的一家人并没有丝毫的喜悦,那可怕的一幕如噩梦般缠绕在他们脑际。

  一次点滴夺去孩子生命  

  8月28日中午,记者走进赵旭辉父母家的客厅,迎面看到一张沙发、几把椅子、一个茶几、一台电扇和电视机。

  “可怜俺孙女……”赵旭辉的母亲马巧连一提起孙女,就泣不成声。女儿出事后,赵旭辉再没有和父母住在一块。年轻的夫妻俩承受不了痛失爱女的打击。

  赵、常两家私交甚笃,赵旭辉和常艳艳的结合让双方老人欢喜不尽。2004年1月,随着一个女孩的降临,两家的感情变得更加浓厚。刚开始,爷爷给小孙女起名叫“赵靖伊”。报户口时,家人又在后面添了个亲昵的称呼——“娃”。

  在家人的百般呵护下,漂亮聪明的赵靖伊娃健康成长,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给两个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和幸福。但谁也没想到,这种快乐和幸福竟然是如此短暂。

  “那天上午,伊娃的喉咙有点发炎,她妈和她姥姥带她去看病。没过多长时间,艳子(指常艳艳)突然打来电话,说孩子出事了。”赵旭辉回忆说,那天是星期六,他正在家和父母张罗午饭,接到妻子的电话,马上开车来到距家不到200米的诊所。“刚到诊所,我看见医生王晓磊抱着孩子出来,当时伊娃脸色发青,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我又怕又急,不到3分钟就把孩子送到禹州二院急诊室。”

  赵旭辉告诉记者,医院副院长亲自进行抢救,但最终没能救回孩子的命。赵旭辉的岳母说,当时孩子体温正常,觉得吃点消炎药就行了,但王晓磊称打点滴效果好。“我们不懂,听了医生的话,谁知道吊针刚打几分钟,孩子就不中了……”赵旭辉的岳母说,输液前她们曾问王晓磊是否应做皮试,王回答“不用”。

  8月29日上午,王晓磊在电话里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孩子是在我的诊所出的事”,她认为“给孩子开的是常用药,并不需要进行过敏皮试”。

  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的死亡通知书显示,患儿诊断为过敏性休克,死因是心力、呼吸衰竭。参与抢救的医生告诉赵旭辉,实际上,孩子在送到医院时就已经没有生命指征了。

  2006年5月27日12时10分,赵、常两家人手心里这颗“明珠”,顷刻间失了光彩。


  “问题档案”漏洞百出  

  位于禹州市远航路的西关益心诊所,曾是个体医生王晓磊的坐诊处。如今,这家诊所大门紧闭,冷冷清清。

  “关门3个多月了,为啥?还不是因为治死了小孩?医生都跑了。”诊所隔壁商店一李姓男店主说,王晓磊的诊所是从别的街道搬过来的,开业有一年多了,出事前看病的人挺多的。该诊所的宣传单这样描述:“主治医师王晓磊1987年毕业于许昌卫校,1992年创办‘姐妹诊所’,2004年改名……王医师连年被上级医疗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开设有内科、儿科、妇科、皮肤科等,尤其擅长内科、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治疗,医技精湛……”

  据了解,王晓磊是禹州市磨街乡人,今年42岁。她对记者说:“我开诊所十五六年了,现在弄得有家不能回。他们(指受害方)不接受调解,把诊所都封了。”记者问王晓磊其行医行为是否合法,她不假思索:“当然合法。”

  对王的说法,赵旭辉不认可,他指着王晓磊长达15页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说:“你看看,这上面有些问题太明显了。”记者注意到,该注册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显示的是“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但核准登记的医疗科目填的却是“西医内科”,超出了执业范围;在审查意见表上,“局长核批”一栏里一片空白;王晓磊提供的1994年4月1日获得的河南省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却没有发证机关“河南省卫生厅”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