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尿路感染输液过敏死亡
发布时间:2019-08-20 23:14:15
东亚讯(记者 于寿源 实习生 李凯光) 长春市市民王秀艳在医院检查身体时确诊患有尿路感染,随后她在长春民族医院进行治疗。医生为其使用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后,王秀艳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结果为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
女子医院输液莫名死亡
王秀艳今年57岁,5月11日上午,她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尿路感染。当天10时左右,王秀艳独自一人来到长春民族医院,医院的屈大夫根据检查结果,为王秀艳做了试敏,随后,给她注射了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输液。
当时,王秀艳家一个邻居正好也在医院打针,坐在王秀艳的对面,王秀艳的妹妹王秀英说:“那个邻居说,我姐打上针不到20秒人就快不行了,捂着胸口说不出话,示意邻居叫大夫,当时我姐还吐了,随后头就耷拉下来。”
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
王秀英说:“医生给我姐抢救了半个小时左右,后来还是别的患者拨打了120急求电话,我姐被送到了大医院抢救,结果也没有抢救过来。”出事当天,医院方面一位叫李铁的负责人到王秀艳家通知家里人王秀艳出事了。王秀英说,出事一两天后,医院方面就催促王秀艳的家属对死者进行尸检,“当时家里老人不太同意尸检,这期间尸体就一直存放在殡仪馆里,最后在5月17日的时候做了尸检。”王秀英拿出一份尸检报告的最后一页的复印件,上面的落款处隐约可以看出是吉林大学白求恩医院病理研究室出据的尸检报告。王秀艳的尸检结果显示,王秀艳的死亡原因是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报告书中,王秀艳当时注射用的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死者家属希望能和解
王秀艳死后6小时,她的家属给她做过皮肤试敏的右手进行了拍照,王秀英说:“做过皮肤过敏测试的地方发红,有过敏的现象。”王秀艳以前也曾经出现过尿路感染,也是在长春民族医院治疗的,但是没有出现这种情况。5月22日左右,王秀艳的亲属为其办理了后事。
据了解,王秀艳的丈夫陈昌军今年57岁,身体一直不好,儿子陈彬30岁,目前还是单身,并且没有固定工作,王秀艳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就成了家里的主要生活来源。王秀英说:“我姐的儿子本来就内向,现在更严重了,我姐的事都是我们在帮着给办。”王秀英还说:“出事后,医院方面一直没有派人来看望家属,现在我们家也没有精力和医院方面打官司,还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和解。”
医院希望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长春市民族医院的副院长张春和一名负责人李铁,李铁说:“当时他们按相关规定为王秀艳做了试敏,结果呈阴性并没有过敏反应。”王秀艳输液出现呼吸困难后,医生采用常规药物对其进行抢救,王秀艳转院时她的生命体征很弱,后来抢救无效死亡。
张春说,尸检结果出来后,院方承担了其尸检费用和丧葬费用共计2万元左右。张春介绍:王秀艳家属不准备走司法程序,准备私了,要求赔偿50万元。但是,医院方面经过考虑决定赔偿王秀艳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7月15日,王秀艳家属和医院方面就此事进行了协商,张春说:“私了没有达到共同点,只好走法律程序。”医院方面希望进行医学鉴定,这样可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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