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医院待产胎儿突然死亡
发布时间:2019-09-01 02:34:15
家属认为院方失职要求负责,省妇幼医院称有异议可起诉
家属悲痛不已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丹 刘昌丰 文/图)昨日上午,省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内,病床上27岁的陈女士仍泪流不止。12月13日,她到该院待产,尽管医生护士几番检查都表示她腹中的胎儿很正常,但14日上午,B超显示胎儿变成了死胎。陈女士和家人认为医院应对此负责,而省妇幼保健院则表示,该院的医疗行为并无过失。
据陈女士的丈夫王先生称,妻子怀孕后,一直是在省妇幼做孕检,每次均显示胎儿正常。12月13日傍晚,妻子有了临盆迹象,家人就把她送到了省妇幼。
“傍晚6点多入院待产,医生检查母婴正常。”王先生说,此后他一直陪着妻子,期间无其他异常。
医院的病历记录上也显示,13日22时,14日子夜1时30分,早晨6时30分,都有护士对陈女士进行胎心监护等检查,结果均显示胎儿心音一切正常。
但14日上午8时许,当另一护士再次例行检查时却听不到胎心音,病历记录显示“8点40分胎心未闻及”,B超显示胎死宫内。15日,陈女士产下一个死婴。
王先生认为,医生护士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的病情变化,导致胎儿死亡。
而省妇幼医教科一许姓负责人称,陈女士的胎儿的脐带太短,在待产中发生扭转,导致窒息而死。“这不属于医疗过错,医院没有责任。”该负责人说,陈女士并没有接受医生治疗或吃任何药物,该院对其的诊疗过程是严格按正确的诊疗、操作、护理规范进行的。如果家属有任何异议,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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